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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REM (红豆), 信区: Girl
标  题: 白领伊人超市遭搜身 竟连内裤也脱掉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hu Nov 29 15:35:50 2001), 转信


  昨天,青年报热线值班记者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一名24岁、供职某驻沪外资
广告公司的上海白领小姐小俞,述说她本月25日晚上18时左右,在易初莲花杨高南
路店,被保安搜身,脱掉所有衣服,甚至文胸、内裤也被反复搜摸的离奇遭遇。昨
天,她已到浦东消费者协会投诉。

  事情发生的关键是———只要小俞出现,易初莲花的报警器就会叫,为此,保
安怀疑小俞可能身上有什么没有埋单的商品,请她配合他们解决这个“问题”。然
而,即使是脱到女孩身上只剩下内裤,也没发现任何东西。直到现在,易初莲花也
没有对报警声作出合理解释,只是猜测:可能是小俞的内裤或文胸惹的祸,也许那
上面有某种磁性物质。

  事情发生后,易初莲花当面承认对小俞构成了伤害,愿意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小俞则坚持:补偿不是她的目的,她最希望得到的是———道歉!女保安的当
面道歉和易初莲花的公开道歉。

  双方各执一词,都等着对方先提出和谈条件,结果,第二天互相都没有联系。
昨天,消协的张女士回答小俞:“我们已经与易初莲花取得联系,他们正在处理这
件事,鉴于这种情况,消费者协会已不便插手。建议你们耐心等待,不能解决的话
,必须走法律的渠道。”

  俞小姐:他们要我脱

  进门:报警声大作,无人阻拦

  “11月25日,我约了一个客户6:30在易初莲花附近吃饭,因为早到了半小时
,我想还不如先到易初莲花随便逛逛。

  进门的时候,我听见一种‘呜呜’的蜂鸣声,很像是报警器的声音,但并没有
人来拦住我,我以为这不是我引起的,所以就大方地走了进去。”

  出门:脱到我们满意了才能走

  “进店后,我看中了一种电视机,由于他们不能送货,只好什么也没买就离开
。就在我通过出口的时候,‘呜呜’声再度响起,门口的两个门卫这次拦住了我:
‘你有没有忘记埋单的东西在身上?’我声明肯定没有,而且刚才我进去的时候报
警器也响了。这时,又有4个男保安围了过来,将我带到店中间的一个出口处,很
多顾客都跑过来围观。

  ‘你把外套脱下来再试试好吗?’保安要求我。由于近百人围观,大庭广众之
下我羞涩难当,为了尽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只能被动脱下外套,重新从报警装
置下走过,‘呜呜’声再次响起。不得已,出于同样的目的,我又掏出了手机、皮
夹等所有随身物品,再试,还是不行。

  因为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我很着急,跟他们说:‘我有急事,可以先离开吗?
’他们回答:‘你不能离开,必须等到我们有关的人员出来处理以后,才能离开。
’等了大约5分钟,一位姓毛的先生出来了:‘小姐,你是否愿意配合我们一下,
让我们的一位女工作人员稍微看看?’当时我急于离开现场,而且在大庭广众下被
围困在人群中我非常难堪,就与这位工作人员离开了现场。

  随后,一位女保安领着我进了小仓库内的一间大约10平方米的房间里,一个令
我怎么也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

  说到这里,小俞哽咽起来,好半天才继续说下去。

  小屋内:你把内裤也脱掉!

  “女保安锁上门,说:‘你把外套和里面的套衫、牛仔裤脱掉吧!’这时我看
到门已经锁上,知道只能照办才能脱身,我照办了。但,她没有在这些衣服里找到
任何东西,她就说:‘你把棉毛裤和棉毛衫也脱掉。’我当时已不知道怎么办好,
脑子糊里糊涂的,一心想走,只能按她的要求屈辱地把棉毛裤脱到小腿处,把棉毛
衫脱到胸口,露出了内裤和文胸,她还是什么也没找到。于是,她要我把文胸也脱
掉。我只想赶快脱身,无奈就将文胸的扣子解了下来,拉出来给她看。谁知,她竟
然不经我同意,就用手在文胸里面摸了一遍!

  她仍然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后!她又说:‘你把内裤也脱掉!’我实在忍受不了
了,气愤地说:‘你太过分了!’就没有继续脱,她却根本不管我是否同意,仍然
用手在我的内裤外摸了一通。实在找不到东西,她才开门独自离去。

  我一个人走出门,毛先生和保安仍然等在外面,带我出了店。这时,报警器又
响了。”

  再进门:报警声再响,有人管了

  “陪客户吃完饭后,我到浦东我叔叔家去接我母亲,才坐下来一会儿我就忍不
住哭了。妈妈他们大吃一惊,听我哭诉完后,他们非常愤怒,立即带我重新回到易
初莲花,这时候已经是晚上9:40了,我走过报警器时,‘呜呜’声又响了。这时
,一个保安拦住了我:‘小姐,你身上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请拿出来,我们可以帮
你消磁。’我这时候感慨万千———为什么6:30我进店时没有人拦住我呀?”

  易初莲花:“搜身”是服务

  听完小俞的话后,记者随即与易初莲花损失防范部的徐学东总经理取得了联系
,他对小俞说的“搜身”有一种特殊的解释———那是易初莲花给顾客提供的一种
服务。

  徐先生对当时的情况陈述与小俞有所不同:他说当小俞走进门时,报警声响了
,有保安叫她,可她没听见;当毛先生礼貌地提出,愿不愿意让他们帮她一起找到
那种引起报警的东西时,她是同意的,并主动配合易初莲花的专业人员替她“找”
出问题所在。“因为,这种引起报警反应的磁性物质在别的地方也会叫,也会给俞
小姐带来麻烦,所以,她请求我们帮她一起找。她是我们的顾客,我们一向在乎顾
客对我们的感觉,所以,也就给她提供了这种服务。”而且,进入小屋后,小俞也
没有脱棉毛衣裤,文胸、内裤就更无从谈起。徐先生听那位女保安说,脱到棉毛衣
裤时,小俞不想继续“找”下去了,她们也就结束了寻找。

  他说,当报警声响时,我们给保安的要求是两种:一种是怀疑顾客确实偷了东
西,就直接跟警方联系,让警方来处理;一种是觉得顾客没有偷东西,只是有什么
其他原因,那么,可以在顾客愿意的前提下,由保安帮顾客“找”出原因。这些要
求都说明保安完全没有必要对顾客搜身,因此,小俞的说法站不住脚。

  另外,据徐先生介绍,类似的事情在家乐福、麦德龙等国际性大型超市都有发
生,而且有人专门利用这点敲超市竹杠———故意带上某种磁性物质,当报警装置
叫时就当众脱掉衣服,回过头来,却投诉说是超市搜他的身了,而这些超市一般比
较重视自己的形象,愿意出点钱了事。“在这种情况下,你说到底谁是受害者?”
徐先生这样问记者。

  事发第二天双方争论的焦点:女保安该不该道歉?

  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下午,小俞应易初莲花的邀请,到易初莲花去处理“搜身”
的事。

  在徐先生承认小俞的陈述与他了解的事实出入不大的前提下,小俞提出了5点
要求:执行搜身的女保安立即道歉;易初莲花给予该女保安适当的处理;易初莲花
在公开的媒介上对她道歉;出台相关整改方案,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合理、必
要的精神赔偿。

  徐先生的观点是:整件事是小俞和易初莲花公司的事,对不起小俞的也仅仅是
易初莲花公司,具体的人只是履行公司的意向,发生了什么与他们个人无关,因此
,要女保安给小俞道歉不合宜;这件事是在私人场合发生的,并没涉及小俞的公众
形象,伤害范围也不是公众的,因此,道歉的范围也不应该扩大到公众媒体上。考
虑到小俞确实受到了伤害,易初莲花可以以公司名义给予小俞口头上的道歉,并根
据她的要求和相关法规,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在此前提下,如果小俞还不能接受
,双方问题只好通过法律来解决。

  得到易初莲花以上的回答后,小俞向记者表示:“我不是要钱的,赔偿多少我
现在不关心,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让那个女保安当面道歉!”

  而徐先生态度也很明朗,他告诉记者:“我们最重视的是顾客对我们的感觉,
不管什么情况,我们一定要礼让三分。在此前提下,在我们的员工和俞小姐之间,
我们宁愿相信俞小姐,一定会给予她我们力所能及的补偿。但我们还是坚持一点:
这是她与易初莲花的事,跟任何个人无关。”

  新闻背景:最近发生的非法搜身案

  2001年7月30日

  深圳市龙岗区韩资企业宝洋产业制品厂仅凭怀疑有人偷窃工厂物资,对56名女
工实行长达1个多小时的搜身。

  2001年9月27日

  深圳宝安区松岗镇山门村第一工业区内的广田贴合纸业厂一名管理人员前日丢
失5000元原料款,15名加晚班的女工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而遭脱衣裸体搜身,甚至
有三名来例假的女工遭搜身者拉开内裤并用手扯看卫生巾。据了解,厂方总经理与
直接搜身者已向15名女工道歉,为抚慰女工的精神受创,厂方已向每位被裸体搜身
的女工补贴3000元。

  2000年国庆节当天

  麦当劳快餐店发生了搜身事件。8名女工向重庆日报投诉,在两个小时内,她
们均被值班经理无端搜身,检查“有没有带钱”。

  2000年11月4日

  张国荣深圳演唱会筹备方工作人员非法抢走湖南卫视女记者摄像机、工作证以
及非法搜身,在深圳引起强烈反响。

  2000年7月30日

  青海省西宁市顾客张丽秋去青海华联超市花园店购物,出门时因稽核口防盗磁
门发出警报,结果被商场保安两次搜身。张丽秋喊冤叫屈,但商场坚持认为顾客有
“问题”,于是引发了一场官司。近日,经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调解,青海省华
联综合超市花园店向张丽秋赔偿了3000余元的名誉、精神损失费,同时向她赔礼道
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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