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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harp (无为), 信区: Jobs_Career
标 题: 9月1日起高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低保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un Aug 27 10:49:13 2006), 站内
信报讯(记者杜丁 通讯员邱乾谋)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
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日前,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9月1日仍未就业应届生可领取低保。北京市民政局低
保处有关人员介绍,北京市的应届生享受低保的条件即实际生活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
障线310元/月,才可以领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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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http://bbs.szu.edu.cn·[FROM: 58.61.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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