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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推荐梁慧星老先生的一偏方法论文章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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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学的基本方法

作者:梁慧星

  学习民法学的方法大致有两种:其一,是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学习方法。
及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结构顺序进行学习。其二,是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的学习
方法。即从具体的事例(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入手学习民法。第一种方法,可以使我
们对民法获得一个整体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为进一步
学习、研究民法或者从事民法实物奠定扎实的民法知识基础。但这种学习方法,对初学者
来说,要理解、记忆许多专业概念术语有相当的难度。第二种学习方法,从具体案例入手
,可以唤起对民法理论的兴趣,但仅靠这种学习方法不大可能准确理解和掌握整个民法的
基本结构和概念、原则、制度、理论体系。因此,现在提倡交替采用上述两种学习方法。
即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结构和整个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须采用第一种学习方法
,精度一、二种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体系书。在此基础上再采用第二种方法,阅读一些民
法实例演习著作,使我们结合实例对民法各项概念、原则、制度获得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然后再阅读一些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研究著作相关专题论文,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民
法理论素养。并且,在具有比较扎实的民法知识的基础上,应阅读民法方法论著作和民法
判例研究论文,以掌握解时适用民法的方法、规则和理论,提高运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
力。


  在采用第一种方法学习时,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遵循循序渐进的规律,先学好民
法总论部分的内容,再顺序学习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民法总论部分,不仅使整个民
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现代法制的基础。学好这部分内容,再学习其他部分就比较容易。
当学习其他部分时,也应当遵循同样的规律,先着重学好该部分的基础知识,例如学习债
权部分,应先着重掌握债权总论部分,然后再学习各种合同。二是遵循“阅读、记忆、理
解、运用”的规律。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套有严密逻
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民法的思维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
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或者
发生概念混淆。因此,学习民法首先强调记忆。但民法概念有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
关系,因此不能但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初学者,一定
延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
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再就是在初步掌握了民法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和方法
的基础上,要强调联系实际,即运用所掌握的民法知识和方法分析实有的或者假设的案例
,针对具体的案例解释、适用民法规则,然后得出对案例的处理(判决)意见。在这样的
运用中,仅可以加深理解和记忆,而且可以使所学民法知识逐渐转化成自己的民法素养和
法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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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http://smth.org·[FROM: 202.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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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冠洲先生(Mr. Raymond Y. CHAN)为美国版权代理凡16年多,为 DAVID AND RAYMOND
PATENT GROUP 总裁之一,早期毕业于美国之 ABRAHAM LINCOLN UNIVERSITY 法学院。曾
修读机械工程. 纪录中曾成功胜诉超过 3000件品侵权案例;陈先生为 NCHUAA 之社长,
WORLDBIDGE MAGAZINE副社长,“美国专利注册”之作者,美国华人发明协会之名誉会员
及版权注册顾问,南加中国律师协会之准会员。
截至1999年为止,超过半数的洛杉矶华人发明品是委托陈先生注册办理。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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