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园在线

荔园之美,在春之萌芽,在夏之绽放,在秋之收获,在冬之沉淀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发信人: dantes (此情可待), 信区: CL
标  题: Re: 好像我们这里没有讨论过“撞了白撞”这一问 ┅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Mon Nov 24 20:32:57 2003), 站内信件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
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
活费支付。这就是说没有责任也要赔偿。其实 死亡补偿费属于慰抚金赔偿,是法律
赋予人身伤害的受害人对造成精神痛苦的一项保护性民事权利。今晚看了一下侵权法中
关于公平原则和无过失责任原则的区别,我先前认为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赔偿的看法是
错误的,这种类型的损害赔偿应该是建立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
2。补充说明:该情形应按照紧急避险处理。由B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3、根据该办法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
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
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情形就请miki到
http://www.szlaw.org/flgw/list.asp?boardid=41上去看下吧。

这样讨论一下也挺好的 ,能增长不少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要发扬。
 在 miki (低调) 的大作中提到: 】
: 针对你的回答
: 1,怎么知道A没尽到安全驾驶的职责呢?难道就因为他撞死了人就可推断A没尽到安全
:    驾驶的职责?所以说对于你说的A因为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职责而应该负一定责任的
:    说法不予赞同;
:    你说的根据公平原则,A应该多少赔偿B一点损失。这里如何体现公平原则呢?难道
:    说A因为撞死了B,而根据根据原则就得赔偿B吗?照这样的逻辑推理,那么如果C因
:    自卫杀死了D,那么根据公平原则就得对B多少赔偿一点了?成立吗?
:    ps:你需要看清楚我的题目,我的题目应该可以推断出A对于该事故没有过错
:        那么A对该事故当然不能预见了
: 2,…………
: 3,继续!你说的没什么错,不过希望看到再展开的讨论^_^

--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26.66]


[回到开始] [上一篇][下一篇]

荔园在线首页 友情链接:深圳大学 深大招生 荔园晨风BBS S-Term软件 网络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