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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ikue (小坏蛋), 信区: CL
标  题: 冤案产生的原因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un Apr 15 10:22:28 2001), 转信

从去年年底至今的不长时间内,记者连续采访了几起“问题案件”
。有的已被证实为冤案,有的尚待官方的盖棺论定,尽管如此,可以
肯定的是,这几起案件的办案人员无不出现了从实体到程序的违法,
如本报今年1月刊载的《不明不白被关十年》一文,一起爆炸案的犯
罪嫌疑人,在没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之间矛盾重重的情况下,被关
押在看守所10年之久,法院的终审判决至今仍未作出。

  前几次报道的主人公是“罪犯”,这次的报道则是一位法官。不
同的是身份,相同的则是冤情、上访、生活困厄、家道中落、在生命
的盛年备受折磨与煎熬,或陷入一场遥遥无期的抗争……

  这些冤案的产生,从浅层次来看,我们可以看到极易引发冤案的
有罪推定、刑讯逼供以及直接导致二者的“重打击犯罪轻保护人权”;
可以看到审委会制度的缺陷:办案的人不能定案,定案的人不办案,
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公正……

  从深层次看,我们不得不反省以下问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为
什么如此令人失望?大量经过专业训练的大学生为什么难进公检法?
我们的用人机制有问题吗?法院为什么经常受到案外因素的干扰?办
案人员为什么极易“失身”?我们怎样才能保证司法的独立性?……

  我相信,在一种良性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下,冤假错案的产生
只是偶然现象,而一种恶性和混乱的机制,则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温床。
我希望,这个良性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正在逐步健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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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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