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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北京六条禁令划定法官、当事人、律师关系底线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Wed Aug 18 21:18:08 2004)


北京六条禁令划定法官、当事人、律师关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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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20:31:18 来源: 新华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新华网北京8月18日电(李京华、吴杰)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法官和律师串通,
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等现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六条禁令”划
定法官、当事人、律师关系“底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
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




  “六条禁令”包括,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请吃、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支付;严禁法官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
体情况及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严禁法官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
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法官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
非公务活动;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法官私自单独会见当事
人及其律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说,北京市法官在履行职务期间,只要存在违反“六
条禁令”的基本事实,就会受到撤职、限期调离、辞退等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结果
的将被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六条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包
庇袒护的,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他还表示,由于司法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确实有少数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
为了寻求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裁判结果,违法对法官进行拉拢、贿赂,也有少数法官利用手
中的审判权力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特别是近
年来出现的个别法官和律师串通,违反职业道德和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等现象,影响了
司法公正,败坏了法官和律师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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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http://bbs.szu.edu.cn [FROM: 192.168.4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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