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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jwr (帅哥jjwr), 信区: Original
标  题: 十二学年制权务教育【2】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Tue May 16 11:08:53 2006), 站内

    所谓权务教育,是跟义务教育相对的一种概念。义务教育的特点,是将受教育更多地作
为一种义务,而对受教育的权利则仅仅是在义务教育的大框架下尽量兼及。这种以尽义务为
前提的全民教育观必然造成对受教育的主体不够尊重。权利主体往往被替换成国家和教育者
。享受到权利的不是受教育的本人,反而以侵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津津乐道。当然,随着教
育改革的发展,人们对于受教育者的权利的重视也是与日俱增。但不从根本上确定受教育首
先是一种权利,则任何侵犯受教育者权利的事情仍然会发生,而且会变出更多的名目。

    权务教育,作为一种新的设计,实际上是一种权利型的全民教育制度。这种制度的本身
,是从受教育者的权利出发,而不是旧有的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权利出发。在从前的教育
学中,我们立论的基础往往就是学校、家庭和社会,虽然在很多问题上不能回避受教育者的
权利,但最终受教育者仍然不能作为真正的权利主体存在于我们的教育制度之中。一个好的
校长,只要能够让学校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就可以了,唯独对于受教育的学生,
则仅仅能做到可以忍受就可以了。

    这种状况在从前的社会里是可以长久存在的。因为大家都接受国家的分配,大家都靠国
家养活,自然教育要更多遵从国家的利益而不是受教育者的利益。然而在市场社会里,教育
必须从充分保证受教育者的权利来达到获取国家利益的目的。市场社会的不公,最大莫过于
受教育的不公。只要在教育制度中存在对受教育者“合法”的侵犯,这种不公就会一直存在
下去。目前来说,很多侵犯都仍然是“合法”的。这就是因为义务教育制度的存在,无限放
大了国家和学校甚至家长的权利,而唯独忽略了受教育者的权利。

    在市场社会里,无论国家、学校和家长都无权决定一个学生应该做什么,因为这个学生
将来必须依靠自己的学习去拼搏自己的人生。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国家、学校和家长都觉
得自己比受教育者本人更清楚受教育者应该接受什么教育,从而将受教育者塑造成一个三方
面妥协而形成的怪物。其直接结果就是受教育者在接受完教育之后,发现自己跟这个社会格
格不入。由于教育不是从受教育者本身出发的有的放矢,当教育过程一完结,应该抓住的机
会受教育者抓不住,自己的理想也不能按照自己设计的轨迹去实现。权利被温和而残暴地剥
夺了。

    义务教育的论述,是每一个符合受教育条件的公民必须接受教育,这是国家和社会的需
要。但是受教育者接受完教育之后,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能为国家和社会做到自己预期的贡献
。因为在尽受教育义务的同时,受教育者已经丧失未来为国家和社会尽义务的某些能力了。
在义务教育体制下,受教育者必须接受很多并不合适的教育,而没有其他的选择。

    义务教育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推行起来根本就很难实现。不是免除一个人的学费他就愿
意去接受教育了。一个人是否愿意受教育,取决于他是否认为受教育这件事情能够充分给他
自己带来利益。如果一个人觉得他可以用受教育的时间去做其他更加有益的事情,他肯定不
会选择受教育。农村的孩子失学,很多不是因为贫困的问题,而是一种文化语境的支撑。上
学是没有前途的,打工才是正路,这几乎已经成为目前农村孩子的共识。为什么呢?那些大
学毕业的整天没钱,而十六岁开始打工的那些人则已经腰包充实。两相抉择,孰轻孰重呢?
所以很多孩子很小就跟着父母去走南闯北了,而厌弃进入没有生气的学校。不要去骂孩子们
势利,而应该检讨我们的教育制度为什么不能吸引这些农村孩子。

    义务教育制度实行至今,从来就是一个不能保证的义务。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因为使用
强制措施不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但在不使用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根本就不能保证公民自
觉地履行这个尴尬的义务。

    所以我以为,义务教育可以休矣,而应该代之以权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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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jwr是个帅哥,其理由如下:假设存在jjwr不是帅哥这个命题,那么,

        由于你不能见到jjwr,
        这个命题就既不能证实又不能证伪。

        所以,jjwr是个帅哥。


※ 修改:·jjwr 于 May 16 14:53:06 修改本文·[FROM: 222.214.161.23]
※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222.214.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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