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自隋朝创立以来,一直是历代王朝选官的主要途径之一,除了考试形式及内容之外,一千四百年间几乎没有什么大变化。然而,清代中后期却诞生了一个科举正途之外的新制度——“大挑”。
“大挑”本是河务建设的术语,意思是疏浚河道的壅塞,使之畅通。科举“大挑”制度的本意,也是为落第的举子开辟另一条出路。这一制度内容很简单:科举中参加会试不中的举人,参加朝廷统一举办的“大挑”,被挑中者可以担任县令、教职等职。既然不再以考试成绩论英雄,那“大挑”制度选人的标准是什么呢?这个标准,说出来可能出乎很多人的意料,那便是“以貌取人”。
清朝康熙、雍正以来,由于国力日渐强盛、社会越来越稳定、人口越来越多,考中举人者也越来越多。但从举人到进士的竞争,存在着近90%的淘汰率。乾隆皇帝曾经估算过,十年中朝廷选取举人五千余人,而考中进士得授官职者,才有五百余人。年复一年,在民间积压的举人队伍愈发庞大,难免会有人心生怨言。而且,从人才资源利用的角度来看,也是极大的浪费。
雍正帝即位之初,边远省份的一些县令出缺后,部选官员从考核、诠选、确定再到赴边上任,要经过一套复杂漫长的程序。但是,地方县令又是极为重要的职位,不能长时间空缺,于是当时例行的办法是由当时督抚选其他吏员署理(代理)。然而,雍正帝认为,这样选官体现的不是朝廷意志。谁能保证督抚们能做到公正无私、不因私废公呢?而且,每年有那么多的落第举子,既有空缺,何不给他们一个表现的机会?于是,雍正帝下令,不必等三年一度的科举大考再选新进士去补县令之缺,而是直接从往科落第的举子中挑选人才去署理缺位。如果工作完成得好,经督抚保荐,还可以转正。
这种做法具有偶然性,一般是缺位较多时,才会集中挑举人,并未形成制度。然而,到乾隆十七年(1752年)时,因举人壅滞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朝廷便总结了雍正朝的做法,形成了固定的“大挑”制度。
乾隆帝起初害怕这个口子一开,对通过正规渠道考中的进士会造成不良影响,于是定了一些限制条件:其一,“大挑”不能泛滥化,每六年才举行一次;其二,不鼓励举子以“大挑”为正规出路,只有连续参加过最近四次以上会试(累计十二年)不中的人,才能参加“大挑”。至嘉庆朝,“大挑”改为每十二年一次,连续三科未中进士者可参加,此后形成定制。
总体而言,清朝所设计的这个“大挑”制度还是有一定科学性的,既开口子,又不过滥,让辛辛苦苦抢过独木桥的进士们不会抱怨,也让屡考不中的老举人们有个奔头。
“大挑”制度如何实行?在这一次“补选”中,举子并不需要重新考一遍试,既不用写文章,也不考策略实务,而是只看年龄、面相、身材。简单说,就是以貌取人。
为什么会这么定原则呢?其一,基层的县令、学政,需要官员有较强的实干能力,对学术、文章等能力需求不高。举人本身屡经大考,文章基本水平已经有了,不需要再过度考核。其二,基层官员日常与百姓打交道,亲民性强,相貌气质好一些,利于绥抚百姓、安辑地方。
大挑的具体程序是,由皇帝指派宗室王爷,协同几位大学士、重臣,在内阁进行现场挑选。候选举人每二十人一批,进内阁后,由王大臣现场观察决定。选拔流程非常快捷,也就一盏茶的工夫。王大臣考察后,当场就要发布最终结果。发布名单也有讲究,先点三个举子为一等,一等就是实授县令。然后再点八人,称作“跳八仙”,这八人是被淘汰的。为何叫“跳八仙”?因为点一个名,就意味着那人要打道回府,被点中者难免心惊肉跳,故有此戏称。
剩下的九个人就不再一一点名,统统定为二等。二等举子不像一等很快就能授官,要经过吏部的统一选发,有一定候补期,候任的官缺大多是学政一类教职。
与考中进士者一样,“大挑”选中的举子,也要进皇宫朝见皇帝,既表示皇恩浩荡,也是为面试选人把最后一道关。不过显然清朝皇帝们对这种小事并不怎么在意,召见了几次之后,人太多太繁,便改为只接见被挑为一等举子。据道光时参加过大挑的举人段光清记录,“一等须至圆明园引见。”这一做法一直保留到清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