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鄂氏崩后第三天,即八月二十一日,顺治仰承慈谕,特追封,加之谥号,谥曰‘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清代谥法,皇后谥号的最后四字为“×天×圣”,“天”代表先帝,“圣”代表嗣帝,表示该皇后与先帝和嗣帝的关系。如孝庄文皇后在清太宗时“赞助内政,既越有年”,以后又辅佐顺、康二帝。所以她的谥号最后四字为“翊天启圣”。而董鄂妃谥号的最后四字为“温惠端敬”四字,明显比有“天”“圣”二字的皇后低了一等,所以顺治感到内疚,顺治欲将太监、宫女30名悉行赐死,“免得皇妃在其他世界中缺乏服侍者”,后被劝阻。董鄂氏薨逝后,顺治为其辍朝四个月,按照礼制,皇后去世辍朝时间也仅仅是五天,为皇贵妃去世而这样的辍朝时间在整个清朝历史上都是无法被超越的。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二十七日,孝献端敬皇后董鄂氏的梓宫从皇宫奉移到景山观德殿暂安,抬梓宫的都是满洲八旗二、三品大臣。这在有清一代,不仅皇贵妃丧事中绝无仅有,就是皇帝、太后丧事中也未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