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贵州瓮安县法院就陈某翰故意伤害案进行通报,通报称: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就我院曾办理的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我院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感谢媒体及各位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并欢迎大家监督。
此前据澎湃新闻报道,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
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今年8月25日,陈泗翰出狱。此时,他已21岁。
小时候的陈泗翰
陈泗翰的父母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
而陈泗翰的自责从来没有停止过。走出未管所的那一刻,他没有开心的感觉,只感到一种“解脱”。他很想忘掉过去,却不知该如何重启人生。
来源:贵州瓮安发源、澎湃新闻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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