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不用来法院就成功调解了我的案子,在线视频调解效率真是高!”
案件调解成功后,
当事人徐某发出这样的感慨。
2020年9月9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内,特邀调解员王兴东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在线”诉前调解。
案
情
背
景
2013年3月,许某得知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即将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得知这一好消息,许某便主动邀请好友徐某及同事参加购买江苏某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投资活动。
机不可失。2013年3月19日,徐某让的爱人胡某将5万元投资款汇入许某账户中。
历经三年多的投资,取得了不少投资收益。这时许某便和徐某商量,将投资收益转为债权,二人于2017年1月签订了一份由许某向与徐借款10万元的借款单,并承诺每年以10%支付利息。
2018年至2020年间,徐某多次催要欠款,许某均已资金不足为由拒不归还,无奈之下徐某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
解
经
过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王兴东接收案件后,积极与双方沟通,许某确认徐某所述的事实,并愿意还款,但因为自身资金紧张,又由于受疫情影响,希望可以分期还款,并延长还款期限。
由于许某的早前屡次失约行为,徐某并无调解意向。但调解员认为,本案有调解基础且调解成功可能性很高,于是调解员耐心向原告分析,在被告有调解意愿的情况下,利用和解方式解决本案纠纷是最佳选项。
另一方面,调解员向被告转达了原告忧虑和想法,并提醒被告,应拿出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来配合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建议许某也提出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
又因为处于疫情期间,调解员积极通过网络、电话等无接触方式与双方沟通,阐明利弊和协调双方意见。
2020年9月9日,调解员王兴东再次利用手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许某提出了还款计划。
经过近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徐某与许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徐某当即表示撤回起诉,真正做到不出门就化解纠纷。
当前,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足抗击疫情工作大局,互联网庭审已经全面推开。作为多元解纷主要阵地的诉前调解工作,同样从线下搬到了线上,确保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参加诉讼,并于线上化解纠纷,既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架起便民、利民、惠民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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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司宇 校稿/赵玲
审稿/胡晓云 审核/周斌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