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镇江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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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跟财产扯上关系的案子更是复杂。最近,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法院辛丰法庭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女儿将去世老父亲遗留下来的十多万存款全部私自拿走,母亲一怒之下,将她告上了法庭。
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73岁的方某国去世以后,他的女儿方芳(化名)将父亲遗留下来的18万多元的银行存单私自取走,这引起了方某国的遗孀,也就是她的母亲及其家人的不满。经过协调,方芳称以后母亲由她来养老,所以拒绝归还存款,因方某国的儿子方某强先于老人去世,其孙女享受代位继承权,为此,方芳的母亲和侄女作为原告将方芳告上了法庭。
除了银行存款,去世老人还留下了两套房产,这两套房均位于丹徒区辛丰镇,都没有办理权属登记,也成了该继承纠纷案中财产争议点。法官认为,被告以赡养老人为理由拒绝退还遗产的说辞,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主审法官介绍,分割遗产是继承人的权力,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法律上也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抚养赡养义务尽得多的,原则上应该多分得财产;对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可以适当多分得财产。
最终,主审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进行调解。法官建议,方某国夫妻二人的财产应该先行分割,也就是老人配偶应当先分得一半财产,然后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平均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