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公民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非法上访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要承担法律责任。9月28日,商州城关办事处一妇女因在上访过程中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王某某是商州区城关办事处西关社区居民,因州城路拆迁,她与邻居地界相邻,对政府处理意见不满,先后多次在市行政中心、商州区委、区政府缠访、闹访。更为严重的是,9月17日下午,王某某再次来到市行政中心门口上访,在此过程中,王某某不停漫骂他人,在工作人员劝解时,其不仅不听劝解,蛮横耍赖,还拿来被子故意睡在市行政中心门口,直到次日上午9时许才在工作人员劝导下才离开,其长时间滞留行政中心,严重违反法律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9月28日,商州公安分局城郊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涉嫌寻衅滋事对王某某处以拘留7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