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三:滋扰、抹黑被害人及楼盘项目,扰乱经营秩序。
被告人杨某华指使集团成员出资资助并纠集A先生的楼盘合伙人谭某尧达成合谋,联合组织建造楼盘的工程承包商及材料供应商通过张贴载有楼盘违建、债务纠纷、破产清算等内容的公告对楼盘进行抹黑,指使合伙人谭某尧联合上述人员通过静坐、跳楼闹事、阻碍业主装修、驱赶业主等方式多次进行滋扰、闹事。
该集团还通过记者起草稿件、网络发帖,通过寄信举报A先生涉黑涉恶、违建等方式借助舆论等压力对A先生进行施压。
手段四:制造虚假诉讼冻结大宗财产进一步施压。
2019年,为逼迫A先生偿还其他高利贷,杨某华隐瞒A先生已偿还的其中一起50万元债务的事实,以A先生欠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封存。
法院作出裁定查封了A先生一幅土地后,杨某华持由其本人伪造更改的抵押借款协议对A先生提起了民事诉讼,试图借以法律之手非法侵吞A先生财产。
事件二:被"以贷还贷"垒高借款本金,以变卖深圳房产"还债"
2016年7月,B先生因前期多次向杨某华高利借款,未能及时支付高额利息及本金,被杨某华要求写为借款本金350万的借据重新计算利息。
2017年3月,杨某华向B先生主张欠款已达550万,并要求B先生向吴某借贷400万以还款。2017年4月,B先生被胁迫到银行配合制造虚假流水400万并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形成虚假给付事实。
由此,杨某华重新制造了B先生向吴某借款400万本金的虚假借贷关系,吴某收取B先生月利息8%(即每月32万元人民币)。B先生于2017年4月至9月共支付了高额利息160万。因B先生未能及时偿还,被该集团成员多次恐吓、要挟、殴打。
2017年8月,杨某华等人向B先生主张欠款已达800多万元,B先生迫于暴力讨债的压力,变卖了深圳房产后通过银行转账偿还了人民币802万元给杨某华、吴某,并另支付了5万元"追讨费"给集团打手。
铁腕打击: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我院受理该案后,由第二检察部负责人担任主诉检察官,办案组通过走访被害楼盘、就案件定性及财产处置等问题联合政法委公安法院商讨案件提高案件的质效,并反复引导公安对该案虚假走账中产生的流水和合同作细化侦查、配对,迅速、精准、有效引导侦查,强化部门联动、凝聚打击合力,完成了1000多页银行流水证据的筛查核对及形成了具体详细的财产处置意见,敲实证据,强化"打财断血"力度。
在3天的庭审中,检察官通过分组示证、重点示证、概括式示证等方式,逐项证明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立论有力,庭审效果突出。最终我院向法庭提供的所有证据,经庭审质证、认证,被法院予以确认为有效证据,均予以采纳。
检察官提醒:如何避免被套路?
这三类人往往会陷入"套路贷":
1.个人征信或银行流水有瑕疵,很难从银行借到钱;
2.借款人急需用钱;
3.借款人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