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认为,从刑事责任上来说,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诈骗罪或盗窃罪。
张远:在司法的实务中需要认定某方作为受害人,如果将航空公司作为受蒙蔽的一方的主体,把里程在法律上面来说作为虚拟财产来认定,可以认定为构成诈骗。但就吴磊、江映蓉等明星航空账户或会员卡中的里程,被其他人利用隐蔽的方式然后窃取,明星就会成为盗窃罪的受害人。具体判定罪名,则需要公安对嫌疑人更多的询问,判定过程中各方所需负的责任。
刘俊海认为,航空公司在其中的责任,同样需要考虑其是否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航空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当然是有的。如果在核对明星的身份或者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时,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航空公司则在主观上产生过错。关键就在于航空公司是否尽到了一个具有通常智商和伦理观念的机票、销售者或者航空公司的服务提供者应当尽到的合理注意义务。”
今年五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中指出,将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张远表示,在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后,类似的盗刷、买卖明星行程等行为也许会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