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9月14日讯(记者成昱勋 通讯员钱楷林)9月9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对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侦办的“秦某非法采矿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这是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在疫情期间快速侦办的一起“涉砂”案件,进一步彰显了长航公安机关坚决维护长江水域生态安全的决心。
今年3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民警在长江秭归段开展巡逻检查时发现,“鸿X”轮载货船在篷布掩盖下,满载着一船江砂,船东秦某无法提供江砂的合法来源凭证,涉嫌非法盗采长江砂,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民警侦查发现,3月中旬,“鸿X”轮在宜昌下游水域锚泊时,船东秦某与一兜售江砂的男子谋划好盗采方式和装货地点后,驾驶船舶到指定水域等候。当晚,“鸿X”轮在装载完后,秦某连夜组织船员使用篷布将货仓掩盖,驾船上行,欲销售江砂牟利,当船舶行驶至长江秭归段水域时,被宜昌分局民警查获。
据秦某交待,其认为执法部门忙于抗击疫情,盗采、运输长江砂被查获可能性较小,比较有“赚头”,却没想到还是没能逃过法律的惩罚。秦某明知盗采长江砂是违法犯罪行为,仍积极联系,组织盗采、收购、运输,谋取非法暴利,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采矿罪。
初到案的秦某心存侥幸,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民警对其开展大量法律宣传,“认罪认罚制度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我们必须让你了解透彻,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意义。”在民警的宣传和讲解下,秦某卸下心理防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当场表示认罪认罚。
9月9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秦某非法采矿案”作出一审判决,秦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长航警方再次提醒,长航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严惩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