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时承诺返旧车置换补贴 却被扣1150元个税

2020-09-17 11:18:41 作者: 买车时承诺返

9月11日,市民马女士给晚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她在4S店购买了一辆车,店里承诺返给她10000元旧车置换补贴,没想到,返钱的时候,扣了个人所得税,马女士觉得不合理。

据马女士讲,4月15日,她在位于高新区的上汽大通马克萨斯店,购买了一辆上汽大通D60车,当时交了11.4万元。

“买车的时候,店里有个旧车置换补贴活动。4S店的销售员让我把旧车发票及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交给他,3个月过后,返给我10000元的置换补贴。”马女士说。

让马女士没想到的是,大约过了4个月,店家并未按约定返回全部置换补贴,而是从10000元中,扣了个人所得税1150元钱。

对于店家的做法,马女士不理解。她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工资所得扣除的税,店家这是在变相收费。为此,她多次找店家要求返还扣除的税款,却遭到了拒绝。

目前,马女士已向消协投诉,正在等待事情的处理结果。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上汽大通马克萨斯店一位经理,当记者问对方收取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是什么时,对方以有事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那么,店家收取个人所得税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风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殿英,张律师说,如果是用旧车置换新车,4S店给的差价补贴,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不属于个税应征的收入。

编辑观点:别“扣”了钱毁了声誉

个人所得税,简单点说,就是工资、薪金、奖金、稿酬等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数额时,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

法律专家称,旧车置换补贴,不属于个人收入,收税明显不合理。

部分4S店,在进行车辆交易时,总是利用车主买车心切的心理,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连唬带蒙地做手脚,本报先前也曾报道过个别4S店,在市民购车时,在保险上存在“猫腻”的事,致使一些市民在买车时,多花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作为商家,不合理的钱别收,别为了一点钱,毁了声誉,毕竟作为商家,诚信才是第一位,而诚信是靠经营者多年积累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

别为了“小钱”,毁了“大声誉”,因为做生意,是一点一滴、细水长流,绝不是“一锤子”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