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举办的河北国际工业设计周上,长城哈弗设计中心造型副总裁菲尔·西蒙斯在介绍长城汽车创新设计产品。长城网记者 烟成群 摄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9月22日,河北省科技厅印发《关于认定第一批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归口单位审核、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认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为第一批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
根据《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河北省重大成果转化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建设等将予以优先支持,其中对科技领军企业承担的重大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将给予不高于500万元省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据了解,科技领军企业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认定。申报企业应为河北省内注册、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来须具有一定的增长性。企业在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具有显著的产业链创新辐射带动作用,已成为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同时,企业上年度R&D经费内部支出应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领域研发水平处于领先地位。通过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其资格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