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无证驾驶弃车逃跑,交警擒获依法处罚

2020-10-07 18:32:02 作者: 一男子无证驾

10月5日,常宁一名驾驶人遇到交警检查竟然弃车逃跑,七八名交警奋起直追终于将其擒住。经询问得知,该名驾驶人曾因毒驾驾驶证被注销驾驶证,准备参加科目二考试,属于无证驾驶。

当日上午9时左右,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市政府门前路段发现一辆面包车行迹可疑,于是拦停该车检查。不料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后打开车门突然往前方逃去。见此情景,七八名民辅警奋起直追,追出一百米远终于将其擒获。

在交警岗亭里,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信息上网查询得知,其原持有B2驾驶证,但已被注销。为慎重起见,民警联系派出所民警前来,尿检显示其确实未吸毒。面对民警的询问,该名驾驶人表示自己已考了科目一,正准备考科目二,刚才看到交警检查,怕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罚款,所以弃车逃跑。民警对该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法制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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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毒驾”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兴奋剂以后的驾驶行为。毒品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经,有严重的致幻性。据相关的科研成果表明,酒后驾车人的反应能力比正常人滞后12%,而吸食毒品后驾驶则滞后21%,所以毒驾的后果远比醉驾更为严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做出了“零容忍”态度,对吸毒成瘾未戒除者驾驶机动车,一律注销驾驶证。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记者姚永军 通讯员唐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