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南宁市民叶女士在沃尔玛朝阳路店买到一排变质的优益C乳酸菌饮品。在交涉过程中,超市愿意“退一赔三”,而叶女士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超市赔偿1000元。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之中。
涉事饮品
10月1日,叶女士到南宁市朝阳广场逛街,中途在沃尔玛朝阳路店购买了一款活菌型乳酸菌饮品,“当时商场搞促销,买一送一,我就提了一袋走,袋子里面装有4排饮品”。
10月5日,叶女士从袋子里拿出最后一排饮品,正准备解封时,突然闻到一股异味。她定睛一看,发现这排饮品的底部明显存在发黄的情况。包装袋上显示,这排饮品的生产日期是2020年9月13日,保质期25天。
饮品底部明显存在发黄的情况。
“还在保质期内,却已经变质。”10月6日下午,叶女士带着还未拆开包装袋的问题饮品来到沃尔玛超市,与客服人员进行协商,并录下相关视频。
记者在视频中看到,超市客服人员在确认商品没有破损、变形的前提下,饮品确实存在有变质的情况,然后表示可以更换同样的商品,或者退钱。不过,叶女士希望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要求超市方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
再三交涉下,沃尔玛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退一赔三。对此,叶女士还是坚持自己的要求,“一排饮品的价格是11.8元,按三倍赔偿来算,也就30多元。如果这样,处罚太轻了,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来得以保障?”当天,双方协商未果。
10月7日,沃尔玛超市方面回复,其公司在了解到顾客反映的情况后,非常重视,立即对该商品库存展开自查,没有再发现变质的情况,近期也没有收到其他顾客反映类似的情况。其公司会与顾客继续保持沟通,并积极妥善解决此事。
对于叶女士的遭遇,南国早报法援律师麦鹰雄表示,在食品变质的前提下,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1000元的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应该理解和支持。虽然经营者在出售前,可能并不知道商品已经变质,但这并不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麦鹰雄建议,在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先向消费者协会反映,由后者来从中调解;或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此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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