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10时许,三亚交警支队高速管理大队路管员在环岛高速西往东方向300公里处查获一起准驾车型不符驾驶重型半挂车违法行为,段某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
段某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被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
10月9日10时,三亚交警支队高速管理大队对辖区路段进行常态化巡逻检查时发现,环岛高速公路西往东方向300公里处,一辆重型半挂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驶。于是,交警路管员示意半挂车驾驶人从前方中心渔港互通下高速接受检查。未想,半挂车驾驶人拒绝配合,而是加速向前行驶。从崖城互通驶离高速后,又继续行驶到创意新城梦嘟嘟幼儿园附近才停车。
路管员要求半挂车驾驶人段某钢下车接受检查时,段某钢拒绝配合并质疑路管员身份。无奈之下,路管员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请求附近治安管理员到场协助。见此,段某钢才同意配合检查。
检查发现,段某钢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的行为。
由于段某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予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