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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kikue (圈圈非轩轩), 信区: CL
标  题: 定金的类型和适用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Sat Apr  7 10:47:49 2001), 转信

定金是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明确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根据我国《民法
通则》的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如以定金的形式对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除附加条
件,如所付条件成立,司法实践一般也予以认可这种定金性质和类型。但由于没有
法定的形式,因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定金的类型、性质各地认识不一,判断不一
,对此,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中,对定金的类型作了扩大解释,补充规定了订约定金、成
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完善了定金的性质,更便于司法实践的运用。下面,我们就对
定金的类型和适用分述如下: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也称为立约定
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
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
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
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
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
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
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
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
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为
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
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
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是,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
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
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
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
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
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
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
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
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
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
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
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
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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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192.16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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