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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qyf (浪客剑心), 信区: Reading
标  题: Re: 事物是可以搞清楚的
发信站: 荔园晨风BBS站 (Mon Dec 10 22:06:02 2007), 站内

好长。首先声明,我们不对词语的定义做析构主义的争论。不过,关于“认识”这一概念,
确实有必要说得清楚一点。马克思认为,认识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我所说的认识不是马
克思所说的认识,或者说,我所说的认识跟“搞清楚”是同一个概念,也就是对事物的彻底
的完全的正确的认识。所以我所说的“认识”跟“绝对真理”(本来的客观的准确的反映事
物本质的东西)是同一层次。我所说的认识一个事物指的是对该事物“绝对真理”的认识。
当然这个定义有失偏颇,明白我的意思就好,原文有失准备之处,请谅。

   我同意你这个观点“人首先是无知的,然后才能知道”(康德则认为人的知识是先验的
获得的,不论)。我也同意你的“事物是可以被认识的”,但我认为,永远存在不可认识的
事物,理由有下:

    第一,认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的反映,客观事物要进入人脑,必须通过眼睛、触觉等感
观等媒介,通过书本、实践等对象接受某个事物。但人的感观具有局限性,人不能看到水平
线以外的东西,所以不能说地球那边有几只小鸟飞过;人也看不到未来的东西,所以不能说
未来外星人会跟我们直接对话。人在任何时期,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只能认识当
前社会历史环境下,当前的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之下的对象,不可能超越当前的环境
而认识世界和未来。比如亚里士多德不能认识地球绕着太阳走;牛顿不可能认识空间是歪曲
的,时间不是均匀流动的。正如我们至今还不能完全认识宇宙的起源。即使以后认识了,必
然会有其它的未被认识的事物。

    第二,我们可以认识一个事物,而且在当前环境下这个认识也是正确的,但我们不能说
我们就已经认识他了,已经搞清楚了,已经掌握了这个事物的绝对真理。不用举牛顿力学体
系在其建立的2、300年间,一次次得到实验的确证,而最终被爱因斯坦相对论所证伪的例子
。我们周围就有很多这种情况,比如认识某一个人,我敢说一辈子都不可能对这个人的一举
一动、性格爱好全部正确的了解。因为一方面我们所要认识的对象是不断变化的;另一方面
人的认识总有局限性。

    第三,随着人的进化和社会的发展,人总是越来越趋近于真理,虽然永远不能达到真理
。正如跟某个人相处久了,就会越来越了解一个人,但永远不能完全了解这个人,这是一个
认识程度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不能完全认识一个事物。当然,我们说,事物是
可被认识的,这是说我们可以实现这个过程;但又不能被认识,这是从结果的角度说的。

【 在 jjwr (每夜的昙花)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认识到底是什么。或者换种说法,为什么会有“认识”这
个概念。如果不承认事物是可以被认识的,“认识”这个概念就失去了意义。
: 如果永远没有“搞清楚”的时候,你又怎么知道没有搞清楚?你是以什么为依据认为事物
没有被搞清楚呢?当你做出事物不可以被“搞清楚”这个判断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做出了一
个假设,也就是在暗中存在已经被“搞清楚”的“绝对真理”。这个“绝对真理”就是你的
判断依据,你
: 人首先是无知的,然后才能知道。这或许能够作为一个研究哲学的前提。如果人已经完全
明白,那么研究哲学也就失去了意义。“绝对真理”在很多时候就担当了一个让哲学失去意
义的角色。当然,“绝对真理”本身正好证明了“人是无知的”。但每一个“绝对真理”的
信徒往往会不
: 所以笛卡儿在这里缺失了一个环节,也就是只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而更好的模式应该是
,不但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还要相信别人相信的东西。自己相信的东西如果不能从他人那
里得到验证,就很可能存在错漏。当然,笛卡儿在另外一个方面又具有前瞻性。那就是他人
相信的东西如
: 尽管“说服自己”是一种天性,但如果他人足够强大,很多时候自己会省略某些步骤,直
接跳过自己的思维去接受理念。例如某些人经常引用的“名人名言”。实际上,“名人名言
”并不必然具有论据作用。无论“名人”有多伟大多优秀,他说的话都必须得到逻辑上和自
己感觉上的验
: 但无论是“说服自己”还是“接受他人”,这都必须有一个前提,我们是可以获得“认识
”的,是可能“搞清楚”的。虽然现在没有搞清楚,但将来能够搞清楚。如果不存在这个可
能,那么“说服”和“接受”就失去了意义。那样一来,我们当前接受的所有的东西都不再
能够支撑任何
: “认识”首先是人的一种发明,是受到人的限定的。所以事情是不是能够“搞清楚”,只
需要从人的限定中去检验是否完全符合限定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认识”跟游戏和体育
运动并没有本质区别。
: 或者换句话说,“绝对真理”就是规则本身。而规则是随着需要而改变的。如此在“绝对
”和“真理”之间已经存在一种悖论。“绝对真理”必须是运动的真理,而“绝对”又跟“
静止”同义。
: 但这里又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不承认“绝对真理”,理论同样无从展开。必须有最后一步
,这是“认识”这个游戏的通关条件。而这同样也是逻辑的最终指向。“真理不但存在而且
唯一”,这是现代科学的前提,也是一切哲学的前提。
: 但这个问题也同样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一切推理都必须从“绝对真理”出来。如果违反
了“绝对真理”,推理便毫无意义。由此说明,在我们的任何推理中,“绝对真理”已经参
与过了。“绝对真理”只有在推理过程中才存在。因为“绝对真理”只对推理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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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荔园晨风BBS站 bbs.szu.edu.cn·[FROM: 58.61.7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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