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说一说那些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在永乐时期的职位升降与宦海沉浮。
芮善——家人被杀,上奏遭劾;东宫属官,牵连获罪;致仕枝节,幸得豁免
芮善,字性存,常州府武进(今属江苏)人。
朱元璋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芮善在南京国子监就学。根据黄淮的相关资料可知,本年,黄淮被荐举进入南京国子监,他的同学,有常州芮善、黄岩徐德新等人。黄淮还曾作有《横山书屋四时诗四首为芮洗马赋》(此诗作于芮善担任司经局司马时期)。
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丁丑科殿试,芮善高中第二甲第一名进士。
建文帝时,芮善担任中书舍人。
朱允炆削藩,朱棣起兵对抗朝廷。
燕兵攻入南京,芮善为迎附朱棣的建文文臣之一。
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朱棣夺权成功之后,农历七月,朝廷下令,恢复翰林院侍书黄淮、芮善、刘彦铭、邹进、吴均、唐恕、王遂、吴胜、鲍麟为中书舍人。
据《明史》卷三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陈瑛传》记载,永乐初期,芮善曾卷入一桩案件。
话说,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陈瑛被调任为北平按察使。其时,佥事汤宗上告朝廷,说是陈瑛接受了燕王朱棣的钱财,他暗中与燕王密谋。结果,陈瑛被下令逮捕,随后贬谪至广西。
朱棣称帝之后,把陈瑛召回朝中,任命他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并代理本院事务。
陈瑛天性残忍,在得到朱棣的宠信之后,其行事更加严酷,专以惩罚打击朝臣为能事。
陈瑛刚刚就职任事,便对朱棣说是:
“陛下顺天应人,万姓臣服,而廷臣之中,还有不愿顺命、想要以死效忠建文的人,比如侍郎黄观,少卿廖升,修撰王叔英、纪善、周是修,按察使王良,知县颜伯玮等人,他们的心思与叛逆之贼无异,请陛下降旨,追究他们的罪责,将他们尽行诛戮。”
陈瑛为人,由此可见一斑。
时为中书舍人的芮善,其弟夫妇二人被盗贼杀害。芮善怀疑其弟所遇凶案乃其亲善者所为。于是,他便控告嫌疑之人于官家。刑部接案之后,经过审问查询,确定芮善所告之人不是盗贼,便释放了那人。为此,芮善上报皇帝,说是刑部故意释放盗贼。于是,皇帝又命令御史审查治理此案。经御史查证,刑部所审为实,芮善所控之人,的确不是盗贼。
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冬,农历十月,陈瑛上书弹劾芮善,说是他胡乱上奏,应当对他判罪入狱。
对此,皇帝说是:
“兄弟同气,芮善只是觉得自己抓住了盗贼,惟恐杀人者逃跑而已,他有什么罪过啊?不要对他问罪。”
永乐三年(公元1405年)农历十一月,因此前用“二十八宿”编武官诰命,至此,“二十八宿”全部用完,故而,中书舍人芮善奏请,道是已同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论议,此后拟用百家姓来编武官诰命。
朝廷最后降旨,依此奉行:
“惟用汉代《急就章》(即《急就篇》)中的字。”
《急就篇》为西汉史游所撰,是古代教学童识字、增长知识、开阔眼界的字书,常被用作识字和常识课本。今本三十四章,二千一百四十四字(末一百二十八字为汉以后人所加),按姓名﹑衣服﹑饮食﹑器用等分类,成三言﹑四言﹑七言韵语。首句有“急就”二字,因以名篇。一说如遇难字,缓急可就而求,故名“急就”。
《急就篇》约略如下:
“急就奇觚与众异,罗列诸物名姓字。
分别部居不杂厕,用日约少诚快意。
勉力务之必有喜,请道其章:
宋延年,郑子方。卫益寿,史步昌。
……
姓名讫,请言物。
锦绣缦旄离云爵,乘风县钟华洞乐。
……
诸物尽讫五官出。
官学讽诗孝经论,春秋尚书律令文。
……”
永乐十二年(公元1414年),朱棣北征还朝,皇太子遣使迎接圣驾。东宫迎驾之事,行动稍嫌迟缓,又有所谓的奏书失当,加之其他种种,朱棣为之震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