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案中的庄家
每一个朝代无论它存在时有多么的腐败,当它的真的走向覆灭时,总会被那么一群人所怀念,对于这个特殊的群体,有一个专属的名称:遗老遗少。明亡清兴之际,也有那么一群人,为了怀念自己心中的王朝--------大明,在反抗无力和无望的情况下,转而为那个王朝修一段"气势磅礴"的历史。自从唐朝以后,私人为前朝写史是不被允许的,结果从顺治朝开始的明史案,即使延续到了康熙时期,最终却因为一个人对财富的嫉妒而爆发了。那群为了尊严的遗老遗少们,最终名誉扫地,为此付出了血的代价,已经逐渐占据整个中国的清王朝,为了维护自己得来的统治地位,利用明史案去震慑那些遗老遗少。可谁能想到,它的案发,一波三折,几次案发被压下,最终案发是因为一个人的贪婪和嫉妒。
清朝男子的辫子缘何唐以后私人修史成了不被允许的事情
唐朝在我们的心目中一直是以开放,包容著称。可对于流传下来的为前朝修史的制度,却在这个时候发生了改变。从现实的角度来讲,私人修史的话,会存在资源不足、史料不齐全的问题,由于每个人都是情感的动物,在面对同样的事情时,会有不一样的情感倾向。
越是客观越是接近真相,这是唐王朝组织人力和专门的机构来修史的初衷。特别是经历了隋末社会的大动荡,在社会的发生如此大的巨变的过程中,有眼光的政治家们,已经领略到了史学在国家稳定、社会道德体系的建立中,所起的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利用政府的力量来为前朝修史就有了现实的意义和成长起来的土壤。
越往后,特别是明太祖取消丞相制度以后,出于维护帝王的权势和权威的角度,对于禁止私人修史就显得尤为迫切。
到了清朝,作为从东北兴起的"异族",刚刚建立的王朝,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采取了比较激烈的政策,比如强行汉人剃头、易服、圈地等,这些措施给广大的汉人蒙上了一层阴影,对于这个"外来"的民族也多了一层排斥,特别是那些以汉民族自居的正统士子们。
明史私修明史第一次案发
明史案的大概是1663年,湖州士人庄廷珑,在未得到政府授权的情况下,为灭亡的明朝修了史书,出于对前朝的怀念,对清朝的蔑视,他自然会在书中采取了颂扬明王朝的态度,被清王朝以毁谤当朝的罪名,把涉及到的庄、朱两家和参与该书编撰的人,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七十人都判处了极刑,被明史案所牵连的人员居然有高达千人,这个案件史称明史案。
这个案件的主角庄廷陇并不是明史的第一撰稿人,稿子是他从一个叫朱国祯的人手中买过来,为了完成他生前的心愿,他父亲组织一帮人在原稿基础上来进行编纂的。
在清朝私人修史是不被允许的,原本当地的官员已经了解了这个情况,正准备上报北京。家大业大的庄家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就贿赂了这一干官员,暂时将这件事给压了下来。庄家修史多次被敲诈后案发了
见庄家的钱财分外眼红的李廷枢,作为湖州本地教育系统的一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原本是想串通同僚,利用这个事儿向庄家敲诈一笔钱财,结果庄家用同样的手段,买通了湖州知府,再一次将这个事儿给压了下来。原本想捞点便宜的李廷枢,结果却什么都没捞着,他在盛怒之下,将书稿转交给了他的亲家吴之荣。
吴之荣同样是敲诈的手法,准备搞倒庄家,得知"敌情"的庄家采取的是同样的手段---买通相关人员,再一次将违禁修史的事情给压了下来。
康熙帝
可能在庄家的意识里,钱能搞定任何事情,可没想到的是,还是这个叫吴之荣的,最后将事情直接给捅到了北京,结果再也没有捂住为前明修史这个事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明史案,他的案发是因为一个人的贪婪和嫉妒。原本因为揭发建功的吴之荣,终于很不光荣的名利双收了,得到了另一个和修史案有关联的,朱佑明的家产,同时还升了官。俗话说"恶有恶报"吴之荣在案发没到一年的时间就因为得了一场重病而死,这算是冥冥之中给了庄家人一些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