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名的廷杖,还有这么多讲究和猫腻,生死秘诀暗藏其中。明朝作为中国古代社会最后一个汉民族皇帝统治的时代,虽然历史地位很重要,但其统治手段的落后也显而易见,极致的集权统治和残酷的镇压统治,从朱元璋时代就开始了。
宋太祖赵匡胤立国后,曾在太庙寝殿刻了一块誓约石碑,上书有“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赵匡胤的这条祖训一直影响着后世的赵宋皇帝,它催生了两宋时期的文化繁荣,使文臣对国家发挥的作用更大,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但到了明朝时,这句话就没有那么大影响力了。之所以这么说,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明朝的皇帝只要一不高兴,就可以在殿廷之上公然棒打官员们的屁股。管你大官小,上至尚书、侍郎,下至九品小吏,只要惹毛了皇帝全都照打不误。在打屁股这个问题上,明朝各级官吏的待遇还真是比较平等的。明朝这个著名的棒打大臣的特有刑法,就是廷杖。
关于廷杖的具体规定在 《大明律》中并没有提及。 至于犯了何罪该廷杖,又杖责多少下,基本完全取决于皇帝的旨意。无论多大的官儿,只要惹毛了皇帝,他的天颜一怒,立刻就可以拖下去挨棍子,打完了用布拖到长安门外一扔了事,不走运的人当场被打死了,那也只能算你活该,无处申辩和说理。皇帝施行起这种刑罚既方便又解气,所以有明一代的皇帝,几乎个个都喜欢用廷杖来惩罚不听话的大臣。
施行廷杖的地点一般选在皇宫的午门外。在施刑时,首先由司礼大太监手捧皇帝的驾帖送至午门处,然后其与锦衣卫使两人分坐刑场办公地点中间的左右两边,身后分别战列太监和锦衣卫士兵各三十人,场地上则环立旗校数百人,都穿着无袖的短衣,手执木棍。再往外围站立的则是文武百官一同观看廷杖过程。一切就绪后,司礼太监大喝一声:“带犯人”, 人犯带上后,再喝一声:“跪下”,然后对犯人宣读皇帝的驾帖,最后喝一声: “着实打”,他每喝一声,下面的旗校等人便齐声呼应,每打两棍重复大喝一声,期间现场的呼喊声此起彼伏,声震京城,那种场面是颇为震撼人心的。
在早期,受杖刑的人上身一般都用麻布团团裹住,将双脚用绳子捆定,只露出臀部受杖打。据说在明武宗之前,施刑稍微宽宏一点,允许受刑人穿着厚棉衣受杖打。可到了武宗的刘瑾擅政时期,他对不愿依附自己的大臣很痛恨,所以下令受廷杖者一概要脱衣受打,这个小小的变化导致被当场打死的不断增多。不仅如此,他还将打人的刑棍改成份量极重的特殊木棍,这个改变使得行刑的人每打五棍,就得轮换,否则力气就跟不上了。万历皇帝时期的刑部员外郎艾穆,因强谏张居正夺情的事,被皇帝下诏廷杖八十下,当时行刑的人前后轮换了十六个。执杖的人不仅要气力大,还必须具备专门的抡棒技术,据说这项技术还是一个不大容易学会的特殊技能。
明武宗时,一个叫李熙的南御史获罪被皇帝下令廷杖三十下,因命南京距离北京太远,所以下令就地执行。因为当时南京属于形式上的副中央,很久都没实行过这种刑罚,所以,为了打这三十棍,南京方面特地选派了强壮的兵卒,事先练习了多日,才正式行刑。在这样的重棍之下,体质稍弱的人,往往挨不满十棍就魂归地府了。
武宗朝时,有一次大面积廷杖的场面,单次受杖者达到一百四十六人,当场被打死有十一人之多。明世宗时期也有一次大面积廷杖场面,一次共有一百三十四人受刑,当场被打死杖下的达到十六人之多。即便是那些侥幸没被打死的人,也有不少落下终身残疾。万历时期的翰林院编修吴中行曾被廷杖六十下,记载说,他臀部溃腐的肉纷纷掉落,后来整条腿烂得只剩下一根骨头,简直惨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