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被告人杨某窃取窨井盖的位置,位于该村村道上,是来往车辆通行的道路,该路亦是办事群众到村委会停车办事的必经之路。且《意见》明确了,所称的“窨井盖”,包括城市、城乡接合部和乡村等地的窨井盖以及其他井盖。被告人杨某窃取窨井盖致使窨井暴露在外,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偷盗窨井盖
不只是“谋财”
还可能是“害命”
与一般偷盗行为的危害性有着天壤之别
千万不要因为这点蝇头小利
换来让人追悔莫及的刑罚
盗窃或者破坏小小一只窨井盖
罪责真不小!
来源:浙江普法
编辑:桂法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