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回复函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尚不能认定开发商为虚假宣传
对此,记者就开发商是否属于虚假宣传的问题,联系了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16日,该局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这份说明的内容和一位新海云谷业主提供的信访回复函内容大体相同。
该信访回复函“连开市监信复函(2020)26号”显示,针对学区等问题,今年9月9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局答复称,“根据目前连云港东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材料,所有核发的许可证等都明确建设的工程为连云港市苍梧小学高新校区教学楼及配套实施工程”。“所以不能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属虚假宣传”。
教育主管部门表示是结对兴建,不是校区,然而市场监管部门却依据文件不认定开发商虚假宣传,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将来这所学校又会以什么名称、何种形式开展招生教学工作?政风热线栏目将继续关注。(王女士系化名)
新华日报·政风热线记者 王男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