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以来,被告人陈某某经常在星期五下午驾驶自己非营运小型面包车(额定乘坐人数7人)到上犹县紫阳乡中心小学接自己小孩回家,顺便按每人3元左右收费标准接本村读书的其他在校学生回家。
2019年4月12日下午,被告人陈某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上犹县紫阳乡中心小学附近搭载村民张某某及紫阳中心小学田某某等13位学生回家途中,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经清点,其非营运小型面包车上实载15人,行驶证登记核载7人,超过额定成员8人,超员100%以上。同年4月18日,被告人陈某某因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载客超员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二千元。
鉴于被告人陈红香归案后如供述其所犯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红香在法庭上能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陈红香因驾驶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载客超员被行政罚款二千元,可以折抵罚金。对被告人陈红香不予关押不致再危害社会,可适用缓刑。
经县检察院认真审查后以危险驾驶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辆超员的危害
一: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倾覆。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
二: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超员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
三:转向稳定性下降,侧滑、翻车风险大。客车超员时,后部重量变大导致重心后移,当达到一定车速时,便会急剧横摆、激转,非常容易侧滑或翻车。
四: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超员使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均比较高,与地面附着性能下降,非常容易发生爆胎等事故。
五:长期超负荷运转,传动轴等部件容易断裂。若车辆长期处于超员状态,传动轴、车桥、车轮辐板、驱动车轮的半轴等部件长期超负荷运转,会发生突然断裂、抛出等状况。
检察官提醒
上犹检察提醒广大家长提高警惕,杜绝乘坐无牌照、无手续、无安全保障的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违法车辆。
另外,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利益作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校车,免除家长们的后顾之忧。
同时请广大市民监督,一旦发现有人经营黑校车,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来源:上犹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