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起纷争,男子持刀伤人被夺刀反伤!夺刀者因故意伤害罪被公诉

2020-09-29 21:47:08 作者: 宿舍起纷争,

本是住同一间单位宿舍的俩同事,因晚上睡觉时下铺发出的手机声太大而起争执,气愤之下,上铺兄弟拿刀下来理论,捅伤了对方后被对方夺刀反伤,最后两人都受了伤。夺刀的这一方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这是一起发生在上海的故意伤害案件,夺刀的一方最近以故意伤害罪被检方起诉至法院。

琐事起争执

持刀理论反被夺刀刺伤

陈明和王力供职于浦东一家物业公司,两人都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是睡在上下铺的室友。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2020年1月15日晚上,因王力晚上看手机时发出的声音太大,两人起了争执。陈明说:“我说了一句吵死了。但是他(王力)还是继续弄出很大的声音。”陈明承认自己接着骂了一句脏话,王力也回骂了一句。随后,陈明手持一把刀下来找王力理论。陈明说,他当时拿刀是因为觉得王力比较健壮,怕打不过他,因此想拿刀吓唬吓唬对方。

陈明下来后,双方动起了手。扭打过程中,王力头部被刀划伤。王力表示是被陈明用刀划伤。陈明则表示由于当时宿舍没有开灯,王力是在打架的过程中自己撞到了刀上。据王力家属提供的一份病历显示,王力左侧枕颈部两处锐器切割伤,伤口长度分别是7CM和5CM,诊断为头部刀切割伤。

看到对方有刀,王力便将刀夺下。陈明说:“他用刀砍我,我的脸被划破了,我用左手挡住脸,手也被划伤。”陈明的伤势后经法医鉴定,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和轻微伤。陈明称自己看到王力受伤后,便将刀放在床上,没想到此时王力却拿起了刀。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两人的吵闹声惊动了同住一屋的李某和孙某,他们被吵醒后看到王力拿着刀,陈明一手抓着王力手中的刀,一手抓着他另一只胳膊,两人均已受伤。李某和孙某赶紧上前劝架。被拉开后,两人各自去医院处理伤口,陈明报了警。王力则向单位汇报了情况。

此时已临近春节,王力表示之后几天一直没有警察找自己,一直等到20号仍没消息。于是他就回老家过年,之后因疫情一直没有返回上海。直到4月,王力得知上海公安去他家里找过他,于是在家人陪同下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自首。

王力表示自己患有抑郁症,一直在吃药治疗。后经司法鉴定证实王力患有双向情感障碍,涉案时及目前病情已缓解。

因故意伤害罪被批捕

辩护人认为构成“正当防卫”

2020年4月25日,王力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浦东警方刑拘,8月21日被浦东检察院批捕,警方当日执行逮捕。警方经侦查后,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于8月27日移送浦东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20年1月15日凌晨,王力因琐事与陈明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后其持刀将陈明面部及左手划伤。

检察机关认为,王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一处轻伤一级及一处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力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王力的辩护律师,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的余超律师认为,王力的行为应该构成正当防卫。余律师说,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余超律师认为,陈明与王力发生口角后,陈明首先拿刀刺伤王力致使矛盾升级。陈明的行为存在对王力的“不法侵害”,而且不法侵害在先。此时王力夺刀回刺,是为了制止陈明的进一步侵害,其防卫措施与不法侵害行为基本相当,王力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此外,王力的行为也没有造成陈明人身重大损害。王力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

余超律师指出,陈明首先用刀刺伤王力,无论王力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对陈明的伤害行为都应当追究责任。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