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人们结婚登记比较在意日子,于是就牵涉到婚检机构的服务能力问题,你像情人节、七夕结婚登记400多对,可一个上午单位最多服务150多对,因为抽血检查都得空腹,让人空腹等到下午也不合适。”刘娟说,从而造成一些人对婚检机构产生误解甚至是埋怨。
她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政府给群众提供了很多民生服务项目,但很多人并不了解政府给的福利项目,反倒是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去讲解、去做工作,把一项需要主动获取的福利,变成被动推荐获知的项目,“其实往深层次讲,很多项目还缺少一个评估效果的机制。”
有业内人士呼吁,“婚姻法”的主体是民政,医疗机构是服务机构,提供的是服务技术,如果民政部门能在婚检上做主导,婚检率自然比现在更高,“有时候民政工作人员介绍一句婚检,都比婚检工作人员磨破嘴皮子效果好。”
声音
明年起,婚前故意隐瞒疾病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根据河南商报记者的调查,人们不愿婚检的原因,还包括怕对方知道自己的健康问题。其实,从2021年1月1日起,如果存在上述情况,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据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介绍,明年即将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被撤销的婚姻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而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不做婚前检查,则无法发现重大疾病,包括故意隐瞒的,要承担上述不利的法律后果。”李华阳建议,准备结婚的朋友,为了自身、配偶以及下一代的健康,一定要做婚前检查。
郑州大学社会学老师董中昱认为,人们对婚检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知的缺失,对婚检具体内容的不了解等,是导致婚检率不高的主要因素,“故意避免的也有,但不是多数。”
因此,在他看来,为提高婚检率,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公共媒体宣传婚检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同时增加有警示教育的内容,提高群众婚检的主动性。与此同时,婚检机构要注重对受检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消除青年男女对婚检的顾虑,并根据地方疾病谱等因素增强检查项目的针对性,让群众切实从中获益,“还可以实行强制免费婚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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