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转账发生在2019年10月24日,当天罗细妹的银行卡分七次以微信零钱充值的方式共转出10180元。金额最低一笔30元,最高一笔6000元。
此后,罗细妹微信账户有多次转账记录,2020年5月26日金额最多,八次共转账42771元。最后一次转账是2020年6月6日,以微信零钱充值的方式转走人民币1元。
三笔转账用于消费。2019年12月18日,罗细妹微信账户在奉新县鹏泰购物商场消费236.5元。根据商场提供的购物清单,商品有纸巾、牙膏、儿童牛排、儿童袜、牛奶、棒棒糖、苹果等。
鹏泰购物清单。受访者供图
2020年3月1日,罗细妹微信账户在上述商场又消费315元。根据商场提供的购物清单,物品有鱼、油、米、粉丝、猪肉、土豆、豆泡、凤爪、牛奶、料酒、生菜、小蜜瓜、彩椒等。
2020年3月2日,在上述商场两公里外的家润福购物广场,罗细妹微信账户消费246.4元。根据商场提供的购物清单,物品有八包七度空间卫生巾、牛肉、生菜、红线椒、棒棒糖、牛奶、海苔等。
被关押期间,手机不在罗细妹手中,其微信为什么在超市有消费支出?发现罗细妹账户异常,家属有一连串的疑问,“罗细妹在看守所的花费,有一个单独的账户,平时家人都往里面充了足够的钱,她也不能用手机,微信转账不可能是她自己弄的”。
5月31日,罗细妹家属报案。家属称,公安并未立案,也未提供不立案说明。财新记者多次拨打奉新县公安局电话欲获详情,均无人接听。
罗细妹女儿黄燕告诉财新记者,被盗刷的四张银行卡中,工行、农行各一张,建行卡两张。其中一张建行卡是罗细妹的养老金发放卡,每月会获奉新社保局发放的养老金1077.23元,当这张卡余额为0时,家属“感到很奇怪,查询了其他的卡,发现有支出”,便去银行查询了账单。
多笔微信转账,收款人是谁?黄燕表示,已询问腾讯公司,但被告知必须本人查询才能获得微信账单。她说:“如果是账号被盗用,报案了,那公安机关应该受理去调查,而不是一直不立案。即使我母亲现在被捕,但是她的合法权益不应该被剥夺。”
七月底,等待了近两个月,家属终于获得了回复,奉新县刑侦大队称,“内部管理出了问题”。财新记者获得的一份录音显示,奉新刑侦大队工作人员说:“之所以查了这么久,是因为之前的侦查方向出现了一些错误。相关线索移交到了县纪委,有问题可以找县纪委”。
此后,黄燕打电话给奉新县纪委,均被告知“办案人员不在”。奉新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案件进展需要保密”,欲知办案进展,“需找到负责科室的工作人员”。
“手机是证物,不是随便可以私下动的东西。”黄燕说,“我作为一个学法律出身的人,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很悲哀,很气愤!为了不影响办案,我们家属什么都不敢动,她的微信密码我们也没有。但手机在办案机关,我们跟公安反映多次,没人解释为什么手机被扣留了,还会有微信支出。”
对于上述情况,罗细妹的辩护律师朱孝顶感到“匪夷所思”。他说:“谁花的钱?买的东西去哪了?钱转给谁?距罗细妹家属报案过去了三个多月,这些问题办案机关均未给出解释。奉新县刑侦大队说是内部问题,已把线索给了纪委,是内部什么问题?如果是内部的人花了,是哪些人花了这些钱?对这些人进行了什么处理?纪委现在也没个说法。”
9月11日,黄燕从工作单位辞职。已在重庆安家生子的她说:“工作和为母奔走喊冤,我无法两者兼顾,只能取舍。母亲为了我一辈子吃尽苦头,她现在这样,我很心疼,我现在只想为她做一切我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