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本案无鉴定的必要,我们也建议法院依法驳回被告许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鉴定申请。”周兆成说。
因治疗原因,姚策没能参加庭审
“错抱”与患病的关系
9月11日的庭审中,姚策一方和淮河医院的分歧巨大,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
周兆成认为,因淮河医院员工的过错导致两名孩子被抱错,直接致使两个家庭亲子关系受到损害,姚策和亲生父母有权要求涉事医院给予赔偿。
庭审中,淮河医院代理律师承认错抱婴儿事件发生在医院,但姚策方提出的赔偿费用过高,希望法院来裁决,该承担的责任一定会承担。
“院方对于姚策亲生父亲郭希宽的误工费不认可,他们认为郭希宽已经退休,没有误工费一说。”但周兆成认为,郭希宽属于单位返聘人员,每月返聘工资三千余元,四个月一万余元,“没有问题。”
而对姚策罹患癌症的事实,辩护律师周兆成认为,由于姚策生母杜新枝患有乙肝,28年前其在医院生产期间的记录也证实,淮河医院对杜新枝进行了乙肝检测,“这说明他们对杜新枝携带乙肝病毒是知情的。”但医院明知产妇为乙肝患者,却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他认为这一点上,医院存在失职行为,而当时乙肝阻断措施已在许多医院应用。
在周兆成的调查当中,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姚策出生时打了乙肝阻断药,而这也被认为是其罹患肝癌最直接的原因。
相关文件显示,开封市在1988年就出台了为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阻断乙肝传染的政策,1992年起全面普及该政策到各个县区。
但淮河医院的代理律师出示了新证据,认为其为省管医院,并不受开封市有关部门的管辖,因此可以不用遵守这样的规定,并表示,当年要求乙肝疫苗注射普及程度并非100%,他们怀疑,姚策系宫内感染,出生时就已经携带了乙肝病毒。
对此,周兆成并不认可,其出示的新生儿检查报告显示,姚策出生时非常健康,特别是对肝部的检测也是正常的,这就意味着,宫内感染的说法不成立。
庭审中,淮河医院认为错抱事件发生在28年前,已经超过了最长20年的追溯时效。周兆成对此予以反驳,他指出,虽然错抱事件发生在28年前,但是直到今年DNA鉴定之后,当事人才知晓侵权事实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当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时效延长,应当从当事人知晓该事件起计算时效期,“在向医院索赔的过程中,医院方也要求我们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就认为医院方认可我们的诉权。”
生病后,姚策的体重从150多斤降到120斤
盼换肝手术
从治疗开始到现在,姚策轻了30斤,原本150斤的体重,如今只有不到120斤。
在此之前,姚策从来没有想到,“错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亿万分之一的概率,很离谱,充满戏剧性。”姚策说,自己的人生观都变了。
随着病情的发展,姚策疼痛的时间越来越多,每当这时候,姚策的情绪会很差,特别是被疼痛折磨得彻夜不眠的时候,焦虑、烦躁、不安就会包围他。“止疼针只能住院的时候打,平时就靠“扛”,“听听音乐、佛经,尽量分散注意力。”姚策说。
开始使用治疗药物时,姚策全身起红疹,之后脸上出痘、出粉刺,药物的副作用在他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如今他脸上出现了黑斑,但已经可以坦然面对。
除了疼痛,姚策自称没有因为心理上的原因失眠过,学医的他很清楚,对于肝病来说,休息好、心情好,是非常重要的,他一般睡得比较早,“晚上我就把手机拿远,尽量听一些轻音乐,喝一杯热牛奶。”
到目前为止,姚策的医疗费花了70余万,他不知道未来还需要重复多少次这样的疗程,“医生只是说,如果手术的话,这些费用是远远不够的。”
虽然肝脏移植是肝癌比较成熟的治疗方案,但对于姚策来说,还要看病情的进展,目前的难点在于,姚策体内的癌细胞还处于活跃期,此次复查,发现了有骨转移和肺转移的倾向,“所以增加了放疗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