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周至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今年2月,周至县公安局将韩某涉嫌诈骗李某10万余元一案,移送至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中
承办检察官经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发现嫌疑人韩某的微信交易明细中有多笔转账存在疑点,遂与公安机关一起对该案展开补充侦查。最终,承办检察官查明韩某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李某钱财的同时,还以介绍对象、谈恋爱等名义,编造各种借口诈骗另外两名被害人钱财5万余元。
庭审中
韩某对自己一人分饰多角,使用手机变声软件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韩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最终,周至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检察官提醒 ★
近年来
以结婚之名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
婚姻是人生大事,青年男女与陌生人交往时,要谨慎行事,特别是在涉及金钱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在没有见到恋爱对象之前,不要轻易转账,见到恋爱对象之后,要了解清楚对方的身份、家庭情况,切不可轻信骗子的一面之词;如果因一时不慎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司法机关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