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广西玉林11岁女童骑自行车上路被三名骑电动车的陌生女孩拽倒的视频在网上引发关注。事发后,三名女孩并未停车,而是直接离去。当天,女童家属就带其到派出所报了警。9月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三名肇事女孩已被当地警方找到,三人均是初一学生,是未成年人。
被拽倒女童父亲杨先生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事发时间是9月6日,当天,其女儿小悠(化名)骑自行车外出买作业本和饮料,在一处药店被三名陌生女孩泼了矿泉水。随后,涉事三名女孩骑电动车追上小悠,先是踹了一脚自行车,接着一人扯饮料、一人扯小悠的衣服将其拽倒后离去。摔倒后,身上多处擦伤,自行车和脚上的拖鞋也摔坏了,她爬起来推着自行车走回家,原本六七分钟的路走了半小时,到家时脚底都起泡了。
据杨先生称,摔倒之后,小悠身上多处擦伤,自行车和脚上的拖鞋都摔坏了。当时,小悠只能顶着大太阳赤脚推着车走回家。事发地点距离其家里就几百米,平时走路只要七八分钟,那天小悠却用了半小时才走回家。回到家后,小悠也不说话,就一直哭,经询问后了解情况,家属陪同小悠去派出所报警。
17日晚,小悠的叔叔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三名肇事者已经被警方找到,并受到了批评教育。“三名肇事的女孩都是初一学生,都是未成年人。”
目前,小悠的皮外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她从此对骑自行车有了心理阴影,抗拒骑自行车或者别人骑自行车带她。
据玉林交警工作人员介绍,按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戴幼卿编辑/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