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纪实——周口1997.10.18持枪抢劫银行案,恶魔兄弟的覆灭

2020-09-23 22:29:28 作者: 案件纪实——

11月17日,商水县李埠口乡有群众反映:有人在沙河南岸河堤荆条丛中,发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两侧及后部铁皮被拆掉,公安民警在附近进一步寻找,又发现了被丟掉的三轮车上的两块铁皮。经分析对照和群众辨认.正是“ 10.18”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所骑三轮车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破案指挥部根据三轮车丟弃的位置,综合分析后决定:进一步缩小范围,把范围缩小到周口市八一路以东,沙河以南,也就是以康湾村为中心的重点区域内。

案件突破,迅速抓捕同案犯康新光已刻不容缓!

凌晨2时许,公安民警迅速逼进康新光岳父家,把其院子包围起来快速到位,踢开房门,未发现目标。民警们犀利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忽然发现靠墙床上高高的被子微微一动,几名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掀开被子,几双有力的大手紧紧地卡住了凶犯康新光。

与此同时,各路人马捷报频传。 朱成刚小组从商水县追回二犯已存入银行的3万余元赃 款存折; 赫延廷小组在康新建父亲的坟边上起获了犯罪分子作案用的“64”手枪一枝,子弹5发。

康新建兄弟5人,在家排行老三,康新光排行老五,兄弟两人文化程度不高,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两人都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但劳改期间不能洗心革面,刑满释放后,反而越来越敌视社会。尤其是近几年来,看到别人吃喝玩乐,而自己经商赔本,一事无成两手空空,就把这委屈归结到社会不平等。于是,黎明前的周口小城,时常游动着两个鬼魅般的幽灵。

1997年元月29日凌晨5点,康新建、康新光窜至 周口联营车站,发现了来周口办事的商丘地区某消防 器材厂厂长贾存宏,二人用随身携带的刀向贾连刺数 刀,致贾当场死亡,抢劫现金4000余元

1997年8月6日,天色将亮时,康新建、康新光在周口油田路口,看到一个携带公文包的年轻人似乎在等人,康新光便趋步向前,以兑火点烟为名,将其内装一只“64”式手枪的公文包抢走

1997年8月8日,也就是抢到“64”手枪两天后,康新建、康新光怕原来曾一起作过案的同伙康学军揭发他们,就将康学军骗到沙河堤上,用绳子将康学军活活勒死,然后刨坑埋掉

“哥俩有枪了,要干就干大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康氏兄弟二人在周口市郊区和相邻的商水、淮阳两县四处踩点,先后选择了运钞车和练集、李埠口、搬口等五个银行营业所作为抢劫对象,最后选定了便于作案、容易逃窜的火车站分社,此后,二人连续数十次前往作案地段观察营业员上下班规律,熟悉各班人员的长相和衣着,了解运钞车押送款时间。为进一步观察营业室内部情况,二人以“陈毛”之名存入1000元钱。作案前5天,又将这笔存款取出。

为确保作案后逃跑成功,二人骑着三轮车。多次测试从火车站分社到其家的时间。同时,也作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和公安民警相遇,就拼个鱼死网破;万一不能跑掉,拿枪的人就将同胞兄弟打死,然后再自杀。10月17曰夜,二人窜入火车站分社营业室后院,先用断线钳将后窗第二、第三根钢筋从下端剪断后进入室内,将后门贯钉用钢锯锯断,然后用胶水粘好,从窗户跳出后又将钢筋恢复原状,18日上午8时45分,康氏兄弟便实施了杀人抢劫银行的犯罪!

1997年12月31日,随着几声清脆的枪响,震惊中原的周口“ 10.18’特大杀人抢劫银行案主犯康新建、康新光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11月20日下午,康新建的妻子李艳丽接到公安局的传唤:“公安局找你有事,来时直接带着被子。”这含而不露的一句话,对李艳丽来讲,却是不祥之兆,李艳丽似乎已从中闻出一点火药味,心中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不能容嫌疑人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当晚,地区公安处老侦查员吴振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赵匡均、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何学民首先给康新建谈话: “你的案情重大,要将你升级,将你和你的妻子移送地区审理,一会儿就走”给李艳丽谈话的内容也差不多。 半个小时后,吴振亚、赵匡均、何学民开着一辆囚车将康新建、李艳丽送往地区看守所。康新建在囚车的铁栏里,李艳丽在囚车的后座上,二人一窗之隔,到地区看守所后,吴振亚、赵匡均下车办“手续”,“司机”何学民留在车上十分祌后,吴振亚、赵匡均回到车上,对何学民说:“这两人想升级也升不成了,这里全满了,没有地方,还得把他们送回去。” 20分钟后,女侦查员王子莹从李艳丽身上搜出一张小纸条:“那个东西要放好,不要放在家里”这显然是在地区看守所的10分钟时间里康新建传给李艳丽的,民警们遂对李艳丽进行了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