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他所驾驶的摩托车
前两天,持有B2大车驾照、根本没有摩托车驾照的小李很“厉害”,敢去驾驶摩托车,还撒谎冒充哥哥名字,企图蒙混过关,结果被较真的渝北交巡警识破,最终依法受到处理:B2照被记满12分,同时驾照也被降级,开货车没“戏”了。
当天19时许,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210国道兴隆镇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没有悬挂车牌的摩托车在弯道飞奔,驾驶员不戴头盔,还穿着一双拖鞋。巡逻民警立即将这辆摩托车拦停检查。
民警在对小李证件和车辆信息进行核实时他慌神了,急忙表白:“警官,我叫李平(化名),驾照忘带了,请你们高抬贵手哟。”
“我的身份证号是51162319XXXX……,是四川邻水县坛同镇的,我有摩托车驾驶证,你们不信就在网上查询嘛。”神情镇定了许多的李某继续表白。
按照李某所说,民警在系统中查到了相关的身份信息和证件信息,经过仔细比对发现,系统照片中的人像和此人稍有不同,身份证上的面貌略显成熟、老气,在下巴处有一个黑痣,而面前这个小伙子面目清秀,下巴没有黑痣。李平(化名)看到民警怀疑,又急忙解释说,照片是前几年的,自己也做了个手术,把黑痣去掉了。
民警没有听他的说辞,根据身份证号,查到了其家庭信息,发现李平竟然有两兄弟,其弟弟李小兵的相貌,却跟眼前这个小伙子一模一样;同时,民警也查到了李小兵持有B2驾照,根本没有摩托车驾照。
民警不露声色,一再追问,并严肃指出,法律是严肃的,乱说谎话、蒙骗民警调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此时,这位小伙子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表情如同泄了气的皮球,只有老实交代。
原来,他就叫李小兵,因为哥哥李平有摩托车驾照,他没有,他担心自己的B2驾驶证会被记满分,便开始撒谎冒充其哥哥,企图蒙混过关。
真相大白后,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在其认识到自己错误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九十五条、九十条,对其准驾不符、未悬挂号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合并做出了记26分和罚款65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因李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对其持有的B2驾照将被降级为C照。
交巡警提醒,驾车上路,就要遵守交通法规。绝对不能驾驶没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绝对不能与准驾车型不符。安全第一,一旦没了安全保障,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都构成威胁,那么,法律是绝对不允许的。只有遵守法规驾车,才能带给自己和他人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