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快人心!达州一车主堵塞消防通道换来国庆“拘留所七日游”
小编从达川警方获悉:10月2日早上,达州市达川区杨柳社区二期安置房发生火灾,一私家车停在消防通道上,经多次通知不到场,影响了消防救援工作。 经过调查,达川区公安分局已对违反阻碍执行紧急任务消防车通过的违法人员徐xx决定执行拘留七天。
据了解:达州市达川区杨柳社区二期安置房凌晨六点半,居民家中发生火灾事故。由于车牌号为川S.S15XX的黑色轿车肆意停在小区道路中间,导致消防车无法通行。小区保安多次通知该车主下来挪车,约50分钟后,该车主徐某某才现身。而此时消防人员早已跑步抵达火灾现场,火情已被控制。
经了解,从徐某某家到停车位置只有一两分钟路程,多次电话催促时,徐某某称自己正在“洗漱穿衣上厕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某(男,44岁)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小编提醒: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损失的重要通道,不能随便占用,必须时刻保持畅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将会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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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危害大!
属违法行为!
请还消防通道畅通
一起给生命通道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