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晚,海口交警在南沙路针对酒驾醉驾行为开展排查和执法行动。
晚上8点半,现场一辆小车车主高先生因车辆逾期未检验,按照规定,交警予以暂扣车辆并记3分罚款200元。
车主符先生驾车经过南沙路时,因未按照规定开启示廓灯和近光灯,未能正确使用灯光,给自己和他人安全带来隐患。交警人员依法对车主予以200元处罚。车主符先生说因为周边灯光太亮,导致开车时忘记开启示廓灯和近光灯,今后将以此为戒。
现场一辆运输钢筋的挂车经过,挂车司机称白天已经装好了货物,但因为白天这类运输车辆禁行,所以他晚上才开始运输。
根据规定,该车不得载超过40吨的货物,即车辆毛重不超过49吨(含货物和车身重量),经过交警部门对货单核查,该车目前毛重44吨,确定没有超载,予以放行。
晚上九点四十左右,一辆小车开到距离检查点附近的面前坡棚改项目工地门口停车,交警人员表示司机疑似看到交警检查酒驾,就赶紧下车锁车跑离现场,连车灯都没关,而且堵在非机动车道上。
“我们远看到他们跑进了工地内,可能往附近加油站跑去,我们人员去追了但没发现他们踪迹,车上好像有三四个人。”现场执法交警人员表示,目前不确定什么原因导致司机离开,很有可能是喝了酒怕被查到。
随后,交警人员电话联系上车主,车主声称是他人在开自己的车辆,并表示要联系当事人确认情况,目前,交警已经先暂扣了车辆。
目前交警部门正设法联系疑似酒驾弃车逃离现场的司机,车辆被扣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