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区域经济/郝洪伟)10月3日8时13分,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三台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皇姑区万山路附近某栋楼房十一楼有一名年轻男子坐在窗外,双腿搭在楼外侧,有轻生的可能。
接警后,民警夏钦军、刘英斌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第一时间爬上11楼,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坐在缓步台窗户上,双腿搭在窗外,当民警试着接近该男子时,男子情绪变得激动起来,随时有出现意外的可能,情况十分危急。民警一边安抚劝慰这名男子,一边对现场环境进行观察,寻找救援的最佳时机。在民警的劝导下,男子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但双腿仍然悬空,稍有不慎极易发生危险。当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并在楼下做好营救准备后,民警看准时机果断冲上去,搂住男子的腰部后合力将其拉回楼内,成功将男子解救下来。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与男子沟通后民警得知,男子今年不满18周岁,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近段时间因为一些琐事与家人产生矛盾,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男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会珍惜生命杜绝偏激行为的发生,做一名让家人和社会放心的好青年。
民警在教育安抚男子的同时,还联系到男子的母亲。孩子母亲得知情况后对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其孩子的行为表示了由衷地感谢。
审核总编 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