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李琳
我叫李琳,今年53岁,是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的老朋友。2015年,我受聘成为大悟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5年来,我监督办理了29起案件,参加了3次检察开放日和1次案件评查活动。
我一直有个梦想,希望能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大学学的经济法专业,因为种种原因没能从事法律工作。而人民监督员工作刚好弥补了这份缺憾,因此我非常珍惜每一次履职。
打铁还需自身硬。虽然我有一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法律制度、法律规定不断更新,新的司法理念和要求,逼着我必须要不断学习。为了帮助我们跟上新时代法治进程,检察机关多次组织业务指导和培训,为每名人民监督员订阅报刊,还组建了交流群,一起分享工作体会,交流履职经验。每次监督活动结束后,我都会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反思监督程序,书写案件监督报告。如今,我已经写满了两个笔记本,也熟悉了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每次发言也都底气满满,人民监督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
在5年监督履职工作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前不久参加的一场涉罪未成年人拟不起诉听证会。这次听证会讨论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蔡某是一名在校生,因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疏于管教,不小心结交了社会闲杂人员,在他们的教唆下,蔡某参与盗窃并帮忙“望风”,构成了盗窃罪。
检察机关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宗旨,准备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在会上语重心长地对蔡某说:“孩子呀,你还小,可能还不清楚犯罪的法律后果,要知道一旦被起诉,等待你的将是冷冰冰的牢笼,不仅你自己自由受限,一生都将有污点,你的子女也会受此牵连,影响三代呀!如今,检察官们替你考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日后你可一定要好好学习、认真悔过,千万不要再犯这样的错了!”我只是说了几句很普通的话,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当我最后一个走出会议室时,小蔡竟然就等在门口,看我出来,对着我一连鞠了三个躬,并连连说:“谢谢,谢谢……”这三鞠躬,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几句话,能让这孩子懂得了感恩,说明他理解了我话中的含义。自此,我更加感受到重担在肩,在日后的工作中,我定将不负检察机关重托,更好地履职尽责。
在一次次参与检察机关的活动中,我真切地体会到暖暖的检察情怀,同时也感受到,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不仅要发挥好监督职责,更要助力检察机关,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
(本报记者蒋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