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我们报道了这么一件事情:因为一份十块钱盒饭的纠纷,来自黑龙江的郑大妈老两口和长丰县卖盒饭的吴大姐起了肢体冲突,结果导致郑大妈昏迷不醒。双方对薄公堂。近日,记者了解到,长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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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昏迷已半年
因为儿子在合肥打工,今年4月份,郑大妈老两口从黑龙江老家来到合肥,在长丰岗集一处工地打工。4月11号中午,夫妻俩到工地旁的大排档吃盒饭,十元一份。
付钱时,因为吃了一份盒饭还是两份盒饭,郑大妈老两口和大排档老板娘吴大姐起了纠纷。郑大妈老两口认为只要了一份盒饭应该是付10元,而大排档老板娘吴华则认为,是两个人吃饭必须要付两个人的钱,也就是两份饭20元。
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郑大妈重度昏迷。事后双方都表示很后悔。
半年时间过去了,今天上午,在合肥北二环附近一处城中村的出租房里,记者再次见到了张大爷老两口,虽然经过了5个多月的治疗,但是到现在为止,郑大妈依然没有清醒过来。
郑大妈的老伴张德满:“什么意识都没有,说话什么都听不见。”张大爷说,出院后,他租了这处房子一心照顾郑大妈,两个儿子在外打工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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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一审判决
8月12号,长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各负一半责任。
法院审理认定,发生厮打行为,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另外,郑大妈本身患有哮喘和癫痫,而厮打行为可能导致哮喘发病,因此法院作出双方各承担50%责任的的裁定。经计算,郑大妈的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多元,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也就是96436.77元。
郑大妈依然昏迷不醒
但张大爷说,吴大姐一方对此并不认可,现在已经上诉。郑大妈的老伴张德满:“她上诉,不想给我们医药费,不认为是她打的原因,认为是你自身的疾病造成的。”
记者也试图联系吴大姐,但她没有接听电话。
张大爷说,二审将于10月20号开庭,他希望能够尽快审理结束,拿到对方的赔偿,早点回老家。
安徽经视记者姜雷 袁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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