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文山警方接到网民举报称云南文山男主播直播强奸未成年女性,随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告破,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经查,网传视频内容系以代某(四川江安人)、李某(广西陆川人)为首的网络色情直播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四川、广西等地组织色情直播表演,贴文所称“文山初一女生”系代某的前女友张某燕(20岁、四川长宁人)。文山警方在四川和广西警方的支持配合下,先后在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和广西自治区百色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5名男性、5名女性,均为成年人),端掉犯罪窝点3处。目前,该犯罪团伙10名成员已被文山警方全部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人民日报)
真是胆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旦触犯法律,绝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公安机关的迅速行动点赞,对这样的违法行为,支持发现一起一起严肃查处。这东西能存在,说明它还是有市场的。如果引用一句古语,那就叫礼崩乐坏。有些人喜欢看这种病态的东西寻求刺激,说明这一部分人,为了刺激已经淡忘了伦理。不符合伦理的行为即为病态的行为!
人类有五千年的文明史,其行为应该有一定的规范标准。那么,什么样的规范标准还算合理呢?我想首先它应该是有利于人类健康的。强奸未成年女性健康吗?肯定不健康吧!这是对正常少女的一种催残!喜欢看这种东西的人心理本身肯定很病态吧?应合这类人而去表演强奸未成年人女性的人我想就是恶魔了!
话说这类网站,服务器一般设置在国外,这意味着,国内执法部门只能查封国内访问域名,而无法查封其境外服务器。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查封服务器,从根上铲除这种违法网站。
淫秽传播,且伪装未成年,存在严重教唆、引导未成年模仿犯罪、引导成年对未成年犯罪的恶意影响,定罪还需考虑这一方面,必须严惩、重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