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 孔彪 记者 陈咏)10日上午9时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市区邗江路发现一辆价格不菲的特斯拉轿车,车身左侧有“公务用车”字样。经查,该车系私家车,“公务用车”是车主擅自贴上去的。民警对车主杨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现场恢复原状,并对其擅自改变车身颜色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特斯拉成了“公务用车”
据杨某某交代,由于她经常驾车到政府机关办事,老被保安拦住盘查,很不方便。她常在淘宝购物,发现有商家卖“公务用车”标贴,于是就网购回来在车身左侧车门处粘贴,冒充公务用车,方便出入政府机关。
民警现场教育杨某某,“公务用车”不能随意使用,是政府部门车辆的专用标识,上面还有监督电话12345,有严格的使用范围,普通社会车辆不好使用,“你这样做还可能造成群众误会:公务用车怎么会有这么高的标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