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网资阳讯(凌敏 李凤洁)电动三轮车,由于简单易学、成本较低、载货方便等特点,受到不少群众青睐。可大多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没有受过系统的交通法律法规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极其淡薄,横穿马路、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出行高峰期,不管道路宽窄、人车流量多大,见空就钻,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也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9月30日下午20时许,资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资阳市雁江区汽车总站红绿灯路口的附近路段,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川M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戢焕明火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处置。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已被送往医院,电动三轮车和川M号牌小型轿车均停靠在路边。民警随即询问了轿车驾驶人事发经过,调取了轿车行车记录仪,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
经查,轿车驾驶人曾某,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人,持有“B2”型机动车驾驶证。据了解,当晚他驾车由雁江区天台路废品收费站往汽车总站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汽车总站红绿灯路口附近路段时,一辆电动三轮车在该路段双实线违规掉头,轿车避让不及,导致事故发生,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曾某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目前,受伤的李某已出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资阳交警直属二大队认定三轮车驾驶人李某付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曾某付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