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六月,新上任的两淮盐政尤世拔,给乾隆皇帝上了这样一道奏疏:上年普福(前任两淮盐政)奏请预提戊子(乾隆三十三年)纲引,仍令各商每引缴银三两,以备公用,共缴贮运库银二十七万八千有奇。普福任内所办玉器、古玩等项,共动支银八万五千余两,其余见存十五万余两,请交内府查收。
不了解内情的朋友们,看到这份奏折,可能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接下来,小编就先给大家解释一下,这其中的名词与背景:
“食盐专营”,一直是古代封建王朝的一大创收法宝。当年,贸易战专家管仲,曾经给齐桓公算过这样笔账:在一个有1000万人口的国家里,如果有100万纳税人(古代的流民和黑户情况非常之多,所以真正登记在册的纳税人非常之少),那么,每人每月征收30钱人头税,一个月只能收税3000万钱;而如果将食盐每升加价2钱,按照维持正常人基本生理需要的用量计算,1000万人口(不管是谁都要吃盐,所以基本可以排除逃税漏税的情况)却可以得到6000万钱的收益。在《管子.海王》中,就有维持正常人基本生理需要食盐的用量统计:终月,大男(成年男子)食盐五升少半,大女(成年女子)食盐三升少半,吾子(小孩子)食盐而生少半。
可以看出:谁掌握了食盐的生产与销售,就等于是拥有了 一座取用不竭的金山银海。故而,古代封建王朝无一不对食盐进行强有力的管控,而盐政就是清朝政府专门设立的管理食盐官员(我们可以尽情地想象这一职位之后的油水)。
可是,泱泱华夏那么大,清政府只设立那么一个盐政官,那么他是如何管理全国的食盐市场的呢?
说起来也简单,主要有两点:第一、将全国的所有食盐生产基地收归国有(垄断经营);第二、所有盐商凭票认购食盐,进行销售。
也就是说,清政府在严格垄断食盐生产的情况下,发明了一种认购票(盐引,每张可购买食盐400斤),商人只有拿着它,才能在食盐生产地买得食盐,从而牟利;而盐政就通过靠控制盐引的发行量来管控盐商的。
看到这里,相信很多朋友已经猜到了盐政官的“生财之道”了:像贩卖食盐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肯定谁都想做。那么,在产地(货源)垄断的情况下,盐引就成为了奇货可居的稀缺之物,而每任盐政官就是通过盐商“孝敬数”(回扣)的多寡,来分配盐引的。
这几乎成为了一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潜规则”,直到乾隆十一年,吉庆上任两淮盐政。贪婪无度的他,不仅以人口全国人口增加为由,向朝廷申报增加每年的盐引发行量(增加自己的贪腐筹码);更是创造性地竟然搞起了“期货交易”(预售下一年度的盐引指标,即尤世拨在奏折中提到的“预提钢引”)——在吉庆眼看自己任职到期的情况下,又向盐商们预售了明年的盐引,多赚了一年的回扣,这也为此案最终的东窗事发,埋下了伏笔。
就这样兜兜转转二十多年,每任盐政都因为掌握着盐引这一稀缺资源,靠着“拿回扣”,而贪得瓢满锅溢,直到尤世拨上任。
可能是尤世拔为了得到盐政这个肥缺,花费的孝敬太多,急于补亏空;也可能是,真的贪婪成性、求财心切。初到任之后的尤世拔,没有丝毫的含蓄与羞涩,在知道自己任期第一年的盐引,已经被上任盐政普福预售一空的情况下,竟然公然向各路盐商索贿。
这是明显的破坏潜规则啊!从乾隆十一年吉庆上任,到乾隆三十二年普福离任,二十多年的官商潜规则,岂容有人搅局?再加上,这些盐商已经从普福那里拿到了乾隆三十三年的盐引。所以,“豪横”的盐商们对于司尤世拔的直接索贿并不买账。这可就打脸了!(尤世拨)风闻盐商积弊,居奇索贿,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