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鹏:二里头遗址第二期考古的主要成就

2020-09-28 21:40:13 作者: 杜金鹏:二里

人骨自上而下大致可分成9层,第1层,为一完整的人架,侧卧,下肢屈曲,双手合掌在腹前,身前有一块石头,据观察其四肢均像捆绑样子,可能是活埋的。第2至9层是另一具人架,系肢解碎尸后一边丢入废井中,一边填土掩埋的。

兽骨分成两层掩埋,上层一兽俯身侧卧,无头,四肢折断,其中右后肢骨断而肉连,左右肢则分离在两处,右前肢骨亦折断。下层有上、下颌骨和零散兽骨,已分离多处。动物种属尚未鉴定。

根据以上情况,推测这是一处祭祀遗存,人牲与兽牲的处理法是一样的,而对人牲的处置则更为残忍。出土遗物有兽骨、朱砂和坩埚块、铜溶液、残石器等。

5.水井

83YLⅣH47,井口呈长方形,井壁有脚窝。前述84YLⅣH99也是一口水井。

6.熔炉和灰坑

若干灰坑中出土与青铜冶铸有关的遗物,分属二里头文化二、三、四期。

笔者曾在84YLⅣT47发现两个烧土坑,坑中堆满灰土,坑壁与底部皆受热呈灰褐色,有二层以上的烧结层,类似坩埚内现象,推测为熔铜铸器之熔炉遗迹。一坑平面作蝌蚪状,东深西浅。另一坑平面呈心形,底平坦,坑中还残留有铜渣。

在83YLⅣT27H19、83YLⅣT12H51等十多个普通灰坑中发现有陶范、坩埚、铜渣、铜绿锈、木炭、小件铜器等。其中83YLⅣT27H20出较多陶范,有的有花纹,有的似绘有花纹而尚未雕刻。

(四)文化内涵与分期新认识

根据一些新的考古收获,对二里头文化内涵与分期有了全新认识。

1985年在V区的发掘,对于第1、2号宫殿遗址间的地层情况有了新的了解。除了有二里头二期、四期的遗存,也发现一批二里岗时期的文化遗存,出土一些二里岗期陶器等遗物。发掘者将其称为二里头第五期(即二里岗期)。二里岗期遗存的发现,为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关系、二里头遗址兴废变迁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二里头文化分期,大体上,每一期都可细分为早、晚两段,其中二、三期可细分为3段。

(五)遗址范围与布局新探

第一期考古工作,对遗址范围有初步了解,把遗址划分为九个工作区。我们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工作范围,主要是在遗址西侧和北侧扩展探索,确认遗址范围比先前认知的要大许多。

经过新的考古勘探和发掘,确认遗址西侧、二里头村通往翟镇公路以西,也是二里头遗址范围,从而增加了Ⅹ、Ⅺ、Ⅻ共三个新的工作区。而二里头遗址北边缘,以前以为应在现洛河南堤以南,新的工作成果证明洛河大堤以北、现在的洛河河滩,也是遗址组成部分,因此原先划定的Ⅲ、Ⅵ、Ⅸ三个工作区均向北延伸至洛河滩。在遗址东部,没有发现新的文化遗存,即遗址范围大体上不超出原先确定的边界。而遗址南面是洛河故道,界定了遗址南缘。(图一)

通过本期考古工作,还对遗址布局有了新认识。首先确认遗址Ⅳ区南部,是铸铜手工业作坊区之所在;宫城东侧的Ⅲ区,有一些大型夯土基址建筑,出土重要的铜器、玉器和特殊陶器等,应是贵族聚居区;宫城以北的区域,主要是Ⅵ区南部,包括与之相邻的Ⅲ区和Ⅸ区之部分,是祭祀遗存分布区;而在遗址南部古洛河沿岸高地上,Ⅰ区、Ⅳ区南部,则是仰韶文化和庙底沟二期文化分布区。另外,也对遗址空间布局的动态变迁有所察知,如宫殿区在二里岗时期的没落,祭祀区在二里头四期偏晚时候出现制骨手工业作坊,等等。

(六)遗址性质再探讨

尽管夏商周断代工程提供的二里头遗址碳十四年代数据与考古学文化分期存在自相抵牾,但多数研究者未被其所困,仍然根据在偃师商城、郑州商城等遗址的考古新发现,结合对二里头遗址考古资料再研究,就二里头遗址性质问题做了新讨论。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以偃师商城始建作为夏商分界的界标之观点,笔者也对自己的原有观点进行大幅修正,认为二里头遗址是夏代都城遗址,在其第四期偏晚阶段进入到商王朝历史纪年内。这是部分二里头遗址考古工作者、“西亳说”支持者,在二里头遗址性质问题上的认知大转变,从而使得“西亳说”与“郑亳说”学者在夏文化探索和夏商分界问题上,前所未有地接近“共识”了。

注:本文系2019年10月“二里头遗址考古6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大会发言稿,发表时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