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治理贪污腐败是一件特别难的事。在历朝历代都有过法案,去防腐败、治腐败,但是很多时候贪污不仅没有遏制,反而越发严重。
早在尧、舜、禹时期就采取过治理贪污的措施。在当时,由狱官制定刑罚,对贪污受贿的人加以惩处。不过那会的惩罚还并不是很重,君主虽然明白这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他们根本没意识到,人性那无止尽的贪婪,以及贪污对国家的巨大危害。
到了秦朝,专门针对官员审核的“纪检委”应运而生。为了让他们可以有效地行使权力,因此特将“纪检委”的一把手册封为御史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他们只负责查官员的贪污受贿问题,并首次制定了轻罪重罚的惩罚标准,大大的威慑了妄图以身试法的官员。等到了汉朝,还将贪污类别细分,并成立相关法律,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惩处。然而,谁也没想到,法律却受到了来自皇帝、权臣以及皇亲国戚的挑战,在这样的形势下,法律失去了它真正的意义。
明朝建立后,反贪更是在朱元璋手上沾满了血腥。他亲自参与、修订了所有朝代中,最为严苛的律法和刑罚。在当时规定:贪污受贿超10两(1600~2400人民币),就会被判刑蹲大牢。超过60两(24000~36000人民币),基本不是充军就是杀头,杀头后还会剥皮填草,挂在官府门口供大家观看。据统计,朱元璋光在洪武年间,就杀贪官15万,但是贪官却仿佛悍不畏死般一批批涌现,杀之不尽,这就很令人奇怪了。而清朝雍正也杀贪官,但是在他的治理下贪官越来越少,还给未来的康乾盛世打下了基础。那他是怎么做的呢?
他总结了各个朝代贪污屡禁不止的原因,提出抄家和连坐。什么意思呢?你不是贪么,先抓起来,严刑拷打。让他们把贪污的东西全部吐出来,随后满门抄斩。毕竟贪污不是一个人的事,一定有同党。而既然有同党,那他们的妻子、孩子就都逃不了干系。即便真的毫不知情,那你爹贪污一定是为你打算的,不管,也得定罪!所以不仅贪官没命花,妻子没命花,甚至子孙后辈也没命花。而且相比明朝,雍正提高了公务员的薪资福利,让他们可以安心工作,就算不富裕,至少日子也过得下去。而明朝呢?一品大员月收入11000人民币,九品芝麻官一个月才700元,你说说,这日子能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