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学的执法用笔上、对草书的态度上、草书学习的起手上,黄庭坚亦与其师异同相杂,亦有不少不同的看法: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直须具此眼者,乃能知之。凡学书,欲先学用笔。用笔之法,欲双钩回腕,掌虚指实,以无名指倚笔,则有力。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学字既成,且养于心中无俗气,然后可以作,示人为楷式。凡作字须熟观魏、晋人书,会之于心,自得古人笔法也。欲学草书,须精真书,知下笔向背,则识草书法,不难工矣。
黄庭坚楷书《出宫赋》局部
多观察、取全貌、滤俗气,取法魏晋,是其同处;不同的是对学草书的起手看法并不一致。苏东坡在其书论散记中讲:“书法当以小楷出,岂有正未能而以行、草称矣?”“书法备于正书,溢而为行、草,未能正书而能行、草,犹未尝庄语而辄放言,正是道也。”
这是历史上首次记载书法学习要从正书开始,由苏东坡在其书论中提出来的。
此后苏东坡又把这一观点在《书唐氏六家书后》加以了进一步发挥:楷书比作站立,行书比作行走,草书比作跑步。认为楷书的基础没打好,就想学习行、草,这就好比不会站立、行走而就想跑一样是不可能的。
黄庭坚仅认为草书从真书中出,并不单指小楷,他所指的“真书”包括并不只是小楷,它包涵小楷、中楷、大楷,甚至汉魏隶书。当然,在北宋后真书等同于楷书概念了,黄庭坚这里讲的真书包不包括隶书,目前观点并不统一。但有一点,黄庭坚所说的草书起手之法中的“精真书”比苏轼所说的小楷外延要宽泛,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关于“草书通神酒亦佳”这一点上,古人善草书者多爱痛饮,黄庭坚与苏轼的态度观点完全不一样。黄庭坚基本上肯定饮酒对草书的作用,苏轼完全是不相信饮酒对草书的作用,甚至是讥讽揶揄加调侃。
黄庭坚有一次因其内弟黄幼安向其求教草书笔法,黄庭坚在其论书的札记中具体谈过草书与酒的观点:
幼安弟喜作草,求法于老夫。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则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幼安然吾言乎? 余寓居开元寺之怡偲堂,坐见江山,每于此中作草,似得江山之助。然颠长史、狂僧,皆倚酒而通神入妙。余不饮酒,忽五十年,虽欲善其事,而器不利,行笔处,时时蹇蹶,计遂不得复知醉时书也。
黄庭坚曾在其书学札记中写道:晁美叔尝背议予书唯有韵耳,至于右军波戈点画,一笔无也。有附予者传若言于陈留,予笑之曰:“若美叔则与右军合者,优孟抵掌谈说,乃是孙叔敖邪?”往尝有丘敬和者摹仿右军书,笔意亦润泽,便为绳墨所缚,不得左右。予尝赠之诗,中有句云:“字身藏颖秀劲清,问谁学之果《兰亭》。大字无过《瘗鹤铭》,晚有石崖《颂中兴》。小字莫作痴冻蝇,《乐毅论》胜《遗教经》。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不知美叔尝闻此论乎?
黄庭坚狂草《廉颇蔺相如传卷》局部
他意思是说:晁美叔(与苏轼为同榜进士,工诗善书)经常在背后笑我黄鲁直的字只有一点韵味,至于王羲之书法艺术的点画线条一笔都没学到。别人把这话传给我听了,我也只是笑笑而已。如果晃叔美他自己的书法点画线条比王羲之的都吻合,晃叔美就是王義之了吗?春秋时楚国的名相孙叔敖死后,楚国宫廷艺人优孟把孙叔敖的衣服穿在了身上向楚王讽谏劝纳改变某些政策,那优孟会因为穿上了孙叔敖的衣服就变成了孙叔敖本人吗?
曾经有个叫丘敬和的人摹仿王義之的书法,笔意还算润泽有韵味,但是不通其精神大略,最后被王羲之书法技法法度所束缚,不能跳出王字樊篱。始终不得其神仅得其表。我曾经赠了一首诗给他,其中有这样的几句:
字身藏颖秀劲清,问谁学之果《兰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