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时期的东亚的政治体系可以简单概括为“宗藩体系”,由于中原王朝往往有着压倒性的政治、经济、文化实力,故周边一些小国便会奉中华为上邦,自身作为藩属,名义上向中国称臣。在交往贸易之中,有一种特殊的形式就是“朝贡贸易”:中原给周边小国的物品名义为“赏赐”;而周边小国也会进献礼物给宗主国,名义为“上贡”。
那这些礼物都是什么呢?通常都是一些特产或是方物。但在历史上,越南的贡品中,有一种很特殊,这就是“代身金人”。
“代身金人”是什么?就是用金铸造的人形模型,听起来还真是很贵重的东西,越南为什么要进贡这种东西给中国呢?这很特殊了,进贡这种东西,并不是越南主动的,而是中国要求的——我就要这个!
那问题就变了:中国干嘛要越南的“代身金人”?
越南人现在一般有这么一种解释:是代偿中国将军的性命。
因为越南古代和中原王朝交战不断,由于越南地处偏远,气候燥热,加之民风彪悍,古代中原王朝和越南交战之时多有损失,比如在蓝山起义之时,明朝在支棱之役中有柳昇与梁铭两位大将身死。
当然,越南给的金人应该是比这奥斯卡金人要大得多
而后来明朝撤离越南,承认越南独立,越南向明朝称臣纳贡的时候,规定黎利每隔三年向明朝贡一次,而且这还有一道特殊规定:每次朝贡必铸金人两尊,称之为“代身金人”!
明朝仅对于越南进贡有这种要求,所以近代越南史学家陈仲金就认为这应该是“为明将抵命”之意。
但实际上,中国要求越南进贡“代身金人”并不是从明朝开始的,而是从元朝开始的,对此,越南方面也有类似的解释——代偿元朝将领乌马尔之命。
不过,中国方面对这个是有别的解释的。《元史》的解释大概是这样的:元朝要求越南表现臣服诚意,要求国王来朝拜并将子女送来当人质,这受到越南推脱,对此元朝不得不采取折中措施,允许“积金以代其身”。越南陈朝仁宗认为此事无古例,且有损国家尊严,没有答应,而是派族亲代替自己去朝拜。
这激起元朝的愤怒,于是战争爆发,元朝虽然没有彻底征服越南,但也打得越南几乎民穷财尽,越南被迫答应了“代身金人”的要求,元朝得了面子之后,也不再征讨越南。
至于越南部分学者认为“金人”是给战死的元将乌马尔偿命的说法,实际有些不妥,因为元朝要求越南“献金人”之时,乌马尔还没死;至于之后越南再献金人,显然不会是为了在战争中死亡的元将偿命,而是对元朝之前要求的满足。
元朝之后是明朝。早在明初的时候,越南方面也已经有了“进献金人”的记载,越南史书记载1410年越南进献金人给明朝,但明朝方面并没有这方面的记载,这也许是由于当时明越关系较为恶劣——明朝对越南胡朝得国不正、骚扰边境、侵略占城十分愤怒。
而之后第三次献金人,就是宣德三年(1428年)间的事情了,此次进献金人中越双方对实数都有记载,不过越南记载为 “代身金人两个”,中国史籍则记载为 “代身金人银人各一”。此时正是黎利起义军取得巨大优势,明军撤离的时候,但毕竟越南实力比明朝差太多,天朝不可得罪,所以为了给明朝一个台阶下,黎利派遣使臣去明朝陈情谢罪。
越南被永乐帝吞并后,明朝直接管理了20年
那么,这是为柳升等将领偿命吗?可能性也不大,明朝从未提过这种要求,这属于越南史书的单独记载。而且,偿命偿一次就够了,不可能之后仍然要进贡。宣德九年(1434年),根据之前的规定三年进贡一次,这次越南又进贡金人了。
既然不是偿命,那么,为何越南需要进贡“金人”这种特殊物品呢?